本田故意别摩托车,有本事报警,后来得知摩托车47万,还被判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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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心中,摩托车是二轮,没有四个轮子的贵,其实这要看摩托车是什么牌子,四轮的轿车是什么车,眼前的本田锋范和摩托车,哪个贵?先别说谁贵。故事是这样的,摩托车左侧正常行驶,后面的本田不断按喇叭变光,想让摩托车向右变道让行,当时摩托车前面有车,加上马上就到路口,摩托车就没有理会本田,本田突然变道一脚油就上来了,和摩托车并行,然后说话不干净,摩托车驾驶员就回了两句,本田强行别车,摩托车倒地。
撞了摩托车后,本田还破口大骂,脏话就不说了,大致的意思是:摩托车就应该给轿车让路,你的车没有牌照,看你也不敢报警?呵呵,本田锋范欺负摩托车没有牌照(其实有临牌,他可能没看到),我撞你,你也要吃哑巴亏,你能把我怎么着?后来就报警了。
现场调查后,判定本田锋范司机全责,因为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判处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被撞的摩托车是“哈雷”大道滑翔CVO,比本田金翼摩托车还贵,官方指导价超过47万,本田锋范售价7.98万到11.98万之间,锋范顶配还不到12万,人家一辆摩托车能买好几辆锋范,比入门级华晨宝马5系还贵。
就算是地平线也不能故意别人家,就算违章也有交警来处理,何况人家没违章,有临牌,有头盔,正常行驶,马路又不是本田家的,锋范有点欺负人,就算有保险,也不能故意撞人家的摩托车,负责修车又怎么了,谁希望自己的摩托车受伤,何况修过之后还会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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