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车主保险费或下降?这个你得看看!

今天2月份北上黑龙江等城市已实施商业车险试点改革。近期,保监会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下同)在内的12个省市列为第二批试点地区。根据保监会部署,自2016年1月1日起,第二批试点省份将使用新的条款费率。广东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完成。

广东是全国第二大区域财产保险市场。截至2015年9月底,广东财产保险市场共有36家经营主体,共实现保费收入510.68亿元,其中,车险在财产保险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业务占比72.24%,保费收入达368.91亿元。

对于一些更改的条款里面,又有哪些不用呢?这个你得了解了解。

驾驶习惯也会影响车险费率?

何谓改革?改掉存在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加合理完善。所以改革更多是一些积极的影响,比如说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改革后,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从第一批试点地区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后商业车险单均保费同比下降约8.3%,其中约77%的投保人保费同比下降,绝大多数消费者获益。

简单点来说,驾驶习惯也会影响车险费率,这对于绝大多数车主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你的驾驶习惯好,相应的车险费率低。同样也会提醒你,要好好开车,这可是在为自己省钱啊!

出现频率高的车主可要注意,高风险高保费啊!

如果低风险的车主享受更多的保费折扣,高风险车主则需要承担更多的保费,在保险金额方面实施高保低赔,就是保险公司往往按新车价格投保车损险,但是发生实际理赔时按车辆市场价理赔,这种不公平条款让车主吃了大亏。

而改革后,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统一,投保车辆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发生部分损失,则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实现保额按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确定。

对于一些新车或者女司机上路来说,就得更加小心谨慎了,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可以在夜晚人少或是一些宽敞的路面勤加练习,避免提车就直接行驶在闹区或者交通繁华的路段,说到底还是那句话,出险率低省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附加险纳入主险,保险条款更加人性化

在保险责任方面增加了主险责任。例如将原车险中“教练车特约”、“租车人人车失踪”、“法律费用”、“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直接纳入主险保险责任。通俗点说,以后赔付也利索痛快,减少一些关于赔付的争执,不用担心拒绝赔付等情况的发生。

同样减少了责任免除,例如删除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除外责任约定,这对于现阶段的中国交通情况来讲,是非常人性化的一种做法。

除此之外,车损险中“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等责任免除也在新示范条款中删除。

“代位求偿”机制带给无责方车主好处多多
什么是“代位求偿”?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当车主遭遇交通事故时,明明交警判定不是你的责任,是对方责任,可是对方却用各种理由拒绝赔钱,这个时候你就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剩下来也都交给保险公司去对方追偿。但是,我们也是要提供相应协助的。

这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万一遇到一些道德低下、老不认账的“无赖”,都交给保险公司吧。顿时顺心了,有木有?
连续三年不出险就可享受6折优惠?

保险改革还有一个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那就是保费啦!在保险费率方面,“奖优罚劣”的功能大家也都了解了,那么是以怎么样的方式进行的呢?

以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为例,商业车险改革使赔款次数对保费影响更大。改革前一年无出险记录的车辆,其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9、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8、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7;改革后一年无出险记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是0.85、两年无出险记录为0.7、三年及以上无出险记录为0.6。鼓励车主安全驾驶,降低车险事故发生频度,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看不懂?那还是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你买了一辆16万元左右凌派车,购买全险的费用约为6800元左右,正常情况下车主续保可享7折优惠。然而一旦车主一年内出过5次险后,次年续保无论找哪家保险公司,保险报价都有可能突破1万元。

而如果你连续三年不出险,那么就可以享受6折优惠,算下来可以省2000多块钱!这优惠,妥妥的。根据新规的具体计算系数,出险2次的保费系数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系数翻倍。行业人士解释,出险理赔次数是保险费主要影响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最终的保费还要考虑其他因素系数,例如闯红灯等违章驾驶习惯也将与保费挂钩。那么对于这些马路杀手以及驾驶习惯不好的车主,涨价是肯定的了。

保险费率表:

对于商业车险使用新的条款费率也有一些网友有疑惑,比如说为什么不直接取消强制险?附加险加入主险,这是不是保险公司变相加价?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叫试行而不是实行的原因所在。但不可否定的是,改革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往往是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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