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明朝奇案:不守妇道女子被判凌迟,一份“自白书”引幕后家庭惨剧

众所周知,我国封建时代阶级制度森严,历朝历代律法严苛,加之受到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对于作奸犯科之人的惩处相当严厉,尤其是女子不守妇道、儿女不孝父母、臣子以下犯上这些有悖社会伦理的罪名,都会被判极刑。

而诸多极刑之中,当属凌迟最为残忍,一般而言,被判处凌迟的犯人,很难有翻身的机会,不过在明朝嘉靖4年的时候,一个被打入锦衣卫大牢被判凌迟的16岁少女,却靠着一封“自白书”,不仅洗脱了所有的罪名,还让真凶得到应有的惩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一个官宦家庭的悲剧

1、悲剧的缘由

这个少女名叫李玉英,长相可人,身材姣好,给人一种秀丽温婉的感觉,她出生在一个官宦家庭,父亲是锦衣卫的千户李雄,另外还有同胞姊弟三人,分别是大姐李桃英、三妹李梅英和小弟李承祖。

李雄作为锦衣卫官员,常年在外征战很少回家,由于发妻很早就去世了,为了照顾家庭,李雄续弦了一位年轻的妻子焦氏,然而这个女人的内心远没有外表这么光鲜,一直对李玉英姐弟不待见。

一年之后焦氏成功生下一子李亚奴,这就让焦氏更加针对起大房家的孩子,什么不给饱饭、辱骂殴打成了家常便饭,由于李氏姐弟的家教很严,虽然饱受欺凌,但也都隐忍不发。

图片:姐弟饱受欺凌剧照

遵守作为子女的孝道,说实话,这看似符合传统伦理,却也是中华文化中的一种糟粕,不知道有多少封建时代的家庭因此而陷入水深火热之中,雪上加霜的是,在李玉英15岁的时候父亲竟然在前线战死了,这无疑让整个家庭和自己姐弟的命运出现了重大的变故。

其实李家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没有多少遗产去争抢,之所以焦氏一直不肯善罢甘休,主要在于一点,按照大明的律法,像李雄这样战死沙场的官员,生前的职位是可以让儿子来继承的,这李雄有长子李承祖,也有焦氏的儿子李亚奴,自然就存在竞争关系。

2、蛇蝎继母

焦氏为了让自己的儿子继承锦衣卫的官职,心生毒计,她决定让李承祖到陕西寻找李雄的遗骨,表面看是尽孝道,但实际上无异于谋杀。要知道当时李承祖不过十来岁的孩子,远去陕西路途遥远,环境恶劣,一路上还兵荒马乱,这不是让李承祖去送死又是什么?

令人意外的是,李承祖最终竟然找到了父亲李雄的遗骨,还带了回来,这让焦氏是又惊又怒,担心李承祖长大后继承官位报复自己,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用毒酒将李承祖毒杀,最后大卸八块后掩埋在了不同的地方。

恐有一日东窗事发,心狠手辣的焦氏决定大房家的孩子全部赶尽杀绝,不留后患,她先把李桃英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婢,又把李梅英囚禁在隐秘的地方,剩下的就是最有才情,也最聪明的李玉英了。

该怎么解决她呢?焦氏想了一招,那就是让李玉英彻底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一日李玉英刚刚回房,继母焦氏突然带人硬闯进来,声称有家丁看到一壮汉男子逃跑,还捡到了一双鞋,这明显就是李玉英在做不守妇道的苟且之事。

随后不由李玉英辩解,直接被五花大绑送进锦衣卫大牢,当时的锦衣卫头目是习惯了为非作歹的陈寅,在焦氏美色的诱惑下,根本不给李玉英任何陈述的机会,上了各种酷刑后,判处她凌迟之刑。

二、沉冤昭雪之路

1、一封自白书

时逢嘉靖帝追封自己的生父为先皇,开始大赦天下,明确下旨,天下被判以极刑之人,就有机会写下自白书为自己陈述冤情,一旦有冤假错案和百姓鸣冤,各级官府必须严查,有失必严肃追责。

虽然陈寅很不高兴,但皇帝的圣旨下来了,就必须得照办,所以假惺惺的让手下千户陆炳去调查所谓大狱里的冤案,其实陆炳和其他基层的锦衣卫都知道李玉英身上有冤屈,但奈何官职低微,帮不上什么忙,这一次皇帝大赦天下,也算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陆炳先是把李玉英转移到普通牢房,免于每日受刑,接着就差遣狱卒秘密给她一些煤油,让她趁机写下自白书,陈述整个案件的过程。

李玉英抓住一切机会,洋洋洒洒写出数万字的自白书交给陆炳,陆炳看后大惊失色,立刻决定要亲自过问这件案子,不查个水落石出誓不罢休。

2、沉冤昭雪

陆炳经过反复分析后认为,这起案件的突破口应该在焦氏所谓的证人,也就是李府的家丁李强身上,他火速派人将李强缉拿归案。

按照他所说的,当天晚上,他亲眼看到有一个强壮的男子翻墙进入李府,之后就溜进了小姐房间,没多久李玉英进入房间,后来众人捉奸,该男子趁机从后门逃走,追捕的路上是自己捡到了男子丢下的鞋子。

陆炳将李强收监后,开始研究其鞋子这双证物,他发现以李强描述男子的体格,不可能穿上这么小的鞋子,更何况当时李家附近正值水灾之后,满地淤泥,男子一路逃跑为什么鞋子竟然一尘不染,很显然,家丁李强说了谎!

在陆炳的大刑之下,李强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五一十的把当天的实情说了出来,原来这是焦氏交代好的,根本没有什么男人进入李玉英的房间,鞋子也是提前买来放到路上的,目的就是让李玉英背上不守妇道的罪名。

而李强陈述焦氏不法的动机,和李玉英自白书上所写几乎一模一样,至此案情水落石出,李玉英被无罪释放,朝廷发放白银二百两抚恤,焦氏、李强、李亚奴等人悉数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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