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全知道】—职工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待遇篇
为了便于广大参保人更直观、易懂地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通山县医疗保障局制作了2021年度最新“医保政策全知道”系列图文,这些常用医保政策包您一看就懂,一学就会!请看第二集-职工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待遇篇。
经常有市民来电咨询:我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我要去某某医院住院,请问报销比例是多少,门诊和住院一样吗?
答: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我们制定了两个表格,大家一看就明白啦
一、门诊报销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顺序报销:1、先由个人账户支付;2、个人账户使用完“零”余额,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的,门诊费用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3、个人账户、门诊特殊慢性病使用完均为“零”余额时,门诊费用再按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如下: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封顶 |
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
100元(一年只扣除一次,可累加计入) |
75% |
10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65%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60% |
二、住院报销待遇
合规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 |
二级医疗机构 |
三级医疗机构 |
转外医疗机构 |
|
起付标 准 |
年度首次 |
200元 |
600元 |
900元 |
1000元 |
第二次及以上 |
100元 |
500元 |
800元 |
900元 |
|
报销比 例 |
在职 |
90% |
85% |
82% |
82% |
退休 |
92% |
87% |
84% |
84% |
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58878元。
大家都看懂了吗,下期为大家带来居民慢性病待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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