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猫狗狗很可爱,但它不是人
由于近年来萌狗萌猫遍布网络,想到有人居然喜欢吃猫狗,确实是挺残忍的一件事。互联网上也早已形成了一股猫狗势力,猫狗党。他们的壮举是拦车救狗以及多次拦车救狗。这件事引起了很大争论,呼吁立法禁止吃狗肉这件事早就有人提出。
从中可知,猫狗在不少人心目中的地位是特殊的,有别于其他动物,否则准确的呼吁应该是立法禁止吃肉。不排除有极端素食主义者建言过,只是无人搭理罢了。但细想,在对动物的爱这一点,极端素食主义者显得更纯粹。
不说很久之前的事了,就是现在很多贫困地区养狗都是为了狗身上的肉,那可能是家里级别最高的美食了。农村人就不懂得猫狗的萌?说到底是穷。乐观长远地看,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绝大多数人都不忍再吃猫狗。即使如此,立法禁止吃猫狗也是不合理的。
没有人可以绝对地排除有那么一些民族或一群人认为狗肉才是美食,同时他们还可能认为吃猪牛羊才是残忍的事情。如果法律承认了所谓的“狗权”,随之而来的就是猪牛羊花草树木(鲜花多好看啊)等各种权利。那么,人类的唯一出路就是迁出地球。让大自然真的大自然。
猫狗党反驳道:“猫狗成为宠物主流基本是大势所趋,尊重猫狗权利是文明社会的标志等等,很难想象一个文明的社会有人吃猫狗。”——“猫狗权”是始终绕不开的。动物权可能有点大,依猫狗党,且先让猫狗取得权利。正因此,猫狗党觉得拦车救狗乃正义之举(当事人怎会否认自己在干一件龌龊的事呢)猫狗一旦被声称有了权利,不管是谁家的狗都不能随意虐待屠杀,已经不单纯归属私人财产范畴了。就好象一个人绝不能肆意虐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虽说是你家的孩子,但你也不能胡来。
那么,接下来,在有猫狗权的社会,猫狗的主人相当于是监护人,因此要是猫狗伤了他人,监护人是要担责的。这一点无异议,可是那些流浪狗伤人怎么处理?所谓立法保护猫狗如果仅是针对非流浪狗,猫狗党的爱心都不答应吧。被流浪狗所伤之人又应当如何索取赔偿合理?流浪狗又该接受何等程度的惩罚?流浪狗如何为自己辩护?这是“赋予动物权利”所要面对的现实。荒谬的现实。
爱护动物当然是件好事,相信这也是人类文明发展之后必然结果。因为一个食物充足的世界,猫狗等动物的食物功能已经基本不那么必需了,取而代之的是它们的卖萌给人类带来的快乐。就猫狗党最担忧的残害屠杀猫狗事件,谁也没信心保证再也不会发生,但相比立法禁止食猫狗以及赋予其权利等荒谬手段,舆论的压力足以规范大部分动物虐待狂们的行为。毕竟少有人喜欢被冠以残暴粗鲁之名号。
上篇:计划生育感谢你的支持
更多好看文章,关注理性乐观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