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回忆」有了结局,但还没有结束
每个执着于类型片的年轻导演,都有一个梦——希望有朝一日,能拍出自己的《杀人回忆》。
可时也运也命也,如今依然没人,能哪怕擦到点边。
模仿影像质感也好,复制分裂人物也罢,强扭出暧昧不明的结局,大大小小跟风之作,都在宋康昊最后那个眼神中,反照出东施效颦般的滑稽。
《杀人回忆》的地位与成就,过往已说过多次,再多褒扬不免矫情。
但困囿于现实的模糊状态,我们之前无法指望导演给出确切答案,只有悬垂在空的凶犯,与混杂了韩国民众集体回忆的历史信息,让人一遍又一遍,在结尾的无言瞪目中扼腕。
但万幸,这场折磨,终究到了头。
前两天,韩国MBC电视台,先于警方一步,提前公布了一则专题新闻。
标题寥寥几语,内容却直刺人心——《杀人回忆》的凶手原型,找到了。
这个前后出动了近170万人次警力,号称韩国有史以来最大费周章,却依然杳无头绪的“华城连环杀人案”,终于告一段落。
朴探员和曹探员,这对悲喜搭档,总算可以睡个踏实觉了。
还记得那根压垮曹探员的最后一根稻草,要远赴重洋的DNA鉴定报告吗?
这次让凶手曝露于光的,还是全新升级的DNA分析与对比技术。
大体过程,简要如下:
2019年9月18日许,韩国京畿南部地方警察厅,在重新审查华城连环杀人案时,通过先前搜集的DNA证据,在国立科学调查研究所的配合下,发现了该DNA基本一致的嫌疑人特征,继而锁定了该系列案件真凶,是一名现年53岁李姓男子,目前因于1994年奸杀其妻姊妹而被判无期,正处服刑期中。
疑似该男子犯下的10起案件中,其中3起搜集到了可用的DNA证据。
这次比对,就是根据第9起案件里提取的精液。而其余第4、10起案件的毛发比对,还尚未结束。
说个有趣的插曲,2006年,号称“首尔开膛手”的刘永哲在被捕后,曾对警方说:
“华城那个杀手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被抓起来了,因为连环杀人犯不会停手的。”
没想到,一语成谶,还是恶魔了解恶魔。
虽然韩国媒体目前已经公布了该嫌犯照片,与先前警方手绘素描的确有些相似。但更多信息,包括其真实身份的具体细节是否公之于众,目前还在商议中。
另外,由于DNA鉴定技术并不是百分百准确,另有所谓“检察官谬误”在侧(这些会在后面展开),所以严谨而言,我们也无法就此笃定真凶。
当然,如果多起案件里DNA证据均能对上,那么凶手身份也多半十拿九稳了。
同时,警方也怀疑,在1991年后,清州附近发生的多起类似案件,也可能是该人所为,倘若如此,他欠下血债之多,也许远超我们之前了解。
愤怒、茫然与无奈,这三种情绪在电影《杀人回忆》中,是最突出的颤音。
交织其中的社会话题和历史沉珂,也让这部作品有了他者少有的厚重。
但我们今天不执着于电影本体,而先简要爬梳一下“华城连环杀人案”始末,包括与之相似的著名案件,都有着相仿的脉络与特点,也曾一度引发旷日许久的恐慌。
除了真相之外,更多讨论焦点,也集中于“追诉期时效问题”,这点在后文,亦会详述。
镜头拉回上世纪80年代。1986到1991年这5年间,韩国华城郡一带,发生了10起,以女性为目标的连环杀人案。
经过调查,其中9起应为同一人所为,一起另有其人,其中四起采集到了DNA证据。
1986年,9月14日,华城郡台安邑郊外。一位农村老妇从女儿家中离开后,在一片田地中被害。尸体第二天才被人发现,手脚被凶手捆绑呈X形,脖子上勒着衣物,遭受性侵的痕迹一目了然。
同年10月20日,另一名25岁女子的尸体,同样被发现在台安邑某地水渠中,她是相亲过后,坐车回程中遇害,作案手法与第一起如出一辙,同样是勒颈杀人,但受害者胸口,多了四处深可见骨的刀伤。
第三起案件,12月12日,25岁主妇在与丈夫聚餐后,搭公车回家途中失踪。131天后,被害者遗体在距离自家只有50米的稻田中被发现,尸体早已腐烂,脸上盖着一条内裤,同样死于机械性窒息。
第四起,仅发生在上起案件两天之后,一样有性侵痕迹,一样是勒死,但如上文所说,这起案件中,警方搜集到了重要的毛发证据。
其后1987年1月案中,警方在18岁受害者遗体上,搜集到了精液,并测定凶手是B型血。
1987年5月案,发现了疑犯脚印。
1988年9月16日案,后被证明是另一位男子所为,并非本系列案件的嫌犯作品。
而后1990年11月案,不仅收集到了精液和毛发证据,还发现年仅14岁的被害者下体,被塞入了汤勺、圆珠笔等异物。
最后一起案件,发生在1991年4月4日,69岁的受害人身上,也发现了嫌疑人的毛发。
九名女性受害,死状皆暴戾可怖,仅有一人幸存,从第五起案件开始,凶手手法愈发纯熟老练,直到人间蒸发前,残忍程度也到达了顶峰。
最初一起案件发生时,韩国警方只是把它当做一般杀人性侵案处理。但直到调查中,类似案件接二连三出现,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才定性为连环杀人案。
随着受害者不断增加,媒体对恐怖细节的渲染报导,凶手一直隐没于迷雾深处,韩国民众的恐慌也不断发酵,无论年轻年长,单身女子在入夜后把自己锁在家中不敢出门。
更有甚者,在调查其中三起案件时,被指认的三名嫌疑人,都莫名其妙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导致恐慌再度升级。
如此重压下,韩国警方为破案,投入了有史以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共计出动在职警员和特别机动队167万余人次,调查超过两万一千名嫌疑人,对比鉴定四万余枚指纹,毛发鉴定近200人,最关键的DNA鉴定也有近600人。
这等规模的调查,所得结论依然极其有限。
警方只锁定了若干疑犯特征:
①从凶手残忍,紊乱的作案手法来看,他没有负罪感,全为满足欲望而实施暴行,这种性变态者通常心态冷静,手法利落,为案件侦破造成了阻碍;
②从抛尸地点分析,凶手应是本地居民,才能对周围环境如此了然;
③凶手很可能仇视女性,他奸杀与破坏受害者身体,折磨对方的过程细致而有计划;
④凶手制服受害人方式迅速有力,他多半年轻体壮,不过二十来岁,他对性器官的着迷,也可能暗示了其性经验的匮乏......
而除此之外,并无更多有力线索能指向真凶。
他是谁?如何证明?这两个问题,永远都是刑事案件调查中,最让人牵肠挂肚的要点。
就如电影所表,华城杀人案调查虽然历经数十年时间。
但因早期韩国方面侦破手段的落后和现代刑侦意识的匮乏,以及更多言而不明的社会背景影响,大量证据被污染损毁,破案黄金时间也转瞬即逝,导致整起案件的调查,其实是在不断内耗中,无奈走进了黑暗迷宫,拖到连最后一起案件都不能再进行法律追诉。
当然,迟钝归迟钝,进展归进展。
华城一事的教训,也成为迫使警方引入科学调查方法的契机。
从第八起案件开始,警察引入了毛发中子分析法;最后两起案件,也委托日本方面,对精液证据进行了DNA鉴定,那时也是DNA分析技术,在世界刑侦领域内得到广泛运用的起点。
DNA分析这一罪案侦破领域的“神奇子弹”,依靠人体细胞核中两米长的螺旋编码,已经成为破解数年,甚至数十年前悬案的最有力武器。
比如前些年终于告破的“白银连环杀人案”,也有赖该技术,从茫茫人海中锁定了真凶。
甚至对时隔上百年的悬案,它依然有用武之处。
1888年,8月7日凌晨3点半。马车夫阿尔伯特刚刚结束一天辛劳,回到自己位于伦敦白教堂区的家中。
他刚要上楼歇息,就看到楼梯平台上躺着一名女子。他开始以为,这是个晕倒在地的女流浪汉,而后才发现,他看到的是一名陌生女子残破的尸体。
在尸检中,医生发现这名被害人喉咙和腹部被刺近40刀,只能靠她的丈夫勉强辨认,这是他从事卖春行业的妻子玛莎。
24天后,另一起同样残忍的案件发生了,两名工人在一处马厩里,发现了一名妓女的尸体。下体被人用刀剖开,内脏被掏出裸露在外,两处致命刀伤,贯穿了整个咽喉。
其后,第三、第四、第五起案件接连而至。
直到1888年11月9日,这个自称“杰克”的开膛手,史上最著名的连环杀人狂之一,令伦敦白教堂区恶名远扬的血手屠夫,犯下了他最后一起也是最残暴的一起谋杀后,就此罢手不干。
给后人留下无数谜团和猜测,消失在了白教堂区的迷雾中。他以妓女为主要目标,将受害者引到僻静处再动手杀害,割喉,分尸,挖去内脏,凌辱尸体,对警方嘲弄和挑衅,等等手段都成为了后世连环杀人犯效仿的对象。
1975-1980年间,杀害13名女性的“约克郡开膛手”;
1982-1988年间,在华盛顿州杀害至少48人的“绿河杀手”;
1983-2002年间,杀害多名6-50岁妓女,将尸体埋入自家养猪场的富翁皮克顿。
这些单纯针对女性的仇恨犯罪,已成为连环杀手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
复盘这些连环杀手,就像收集了诸多魔鬼的博物馆,可怕而迷人,欲望排排陈列。
翻回头看,开膛手杰克一案与华城连环杀人案,却有不少相似之处,当时民众也很难理解,为何如此重大案件发生,警方却一连几周几月,甚至更久都抓不到凶手。
然而,让案件难上加难的,无外乎几个特点:
谋杀在深夜发生,没有可靠目击者;证据缺乏或被污染,刑侦手段匮乏,阻碍破案;媒体过分渲染,恐慌情绪招来了大量错误线索和模仿行为,误导了警方。
在开膛手一案调查后期,甚至还有记者会尾随警察或打扮成妓女等待开膛手出现。
时至如今,不计其数的作家和侦探,都对嫌疑人的身份展开了猜测。而最终被锁定的主要嫌疑人数量,也超过了6个。
但现代法医学的进展,特别是DNA提取与分析技术的不断进步,不仅让华城一案的受害者有望瞑目,连距今一百多年的开膛手真身,也接近曝光。
2007年,一位英国商人在拍卖会上,买下了一条血迹斑驳的披肩。
它的主人,正是当年受害人之一。
在法医的帮助下,他们对披肩上的DNA线粒体片段进行对比,声称波兰裔移民亚伦·科斯明斯基为真凶。
虽然也有其他专家表示,这一披肩也许早被污染,但DNA鉴定中对凶手外观的分析结论,与证人证言中凶手的棕色头发和眼睛的特征相仿,无疑大大加强了该结论的可信度。
这也能回答那个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DNA技术早已在华城一案中运用,却直到如今才初步确定真凶身份?
答案其实不难猜测,针对遗传编码的取样、分析和对比技术,也在不断研究和发展。
简单来说,DNA在刑侦领域运用,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分析,二是对比。
前者通过在犯罪现场搜集到的生物证据,在经过萃取后,得到足够多的DNA片段,再排除那些决定我们长相和身份的部分后,剩下的残码,需要大量精确计算,才能得到可以用于对比的“嫌犯图谱”;
进而,则是比对,需要数据库的帮助,现代的数据库建立和扫描技术,让比对相较以往容易许多。这也是为何韩国方面拖到现在才有所发现的主要原因。
同样,在白银一案案发的98年,虽然警方也大规模采集DNA,但囿于技术困境,没有进行对比检测。
但就如之前所说,虽然DNA算得上黄金证据,但为何我们很难单纯依靠DNA证据,就笃定凶手的身份?
因为两样,一是在先前的现场搜查中,采集到的DNA样本,有被污染的可能;
二是DNA图谱并非完全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这就引出了所谓的“检察官谬误”:
假设犯罪现场所在的国家有1000万人,而DNA分析的重复率有1%,那么除了假定嫌疑人之外,还有99999人也可能出现在犯罪现场,这就让嫌疑人在现场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
当然,这个假设只是存在于理论状态之下,瑕疵不足以动摇地位,但却暗示了我们一个关键信息:如果有其他证据辅佐,DNA的确可以成为有罪推定中的致命一击,且有超越任何推理的巨大价值。
虽然仅靠一滴血就能对嫌犯了如指掌还是天方夜谭,但随着对基因编码的深入了解,很多悬而未决,牵动人心的世纪谜案的真相,有朝一日不会再如此摇摆。
最后,再来聊聊追诉期的问题,其实还是老生常谈。
首先,追诉期的存在确有意义,目的是为节约警方办案的成本,无论旧时还是现在,犯罪层出不穷从未止歇,追述时效是为保证有限资源能投入到更及时紧要的案件上去,避免无休止的空转;
其次,2015年8月,韩国就已经实行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取消了杀人案的追诉时效,但由于华城连环杀人案的所有已知案情都错过了新法发布,义愤填膺,也只能报以亡羊补牢的感叹。
而先前聊过的素媛案问题,韩国也在今年三月,通过了“赵斗顺法”,针对这种有再犯危险的性犯罪者,出狱后,将有专人进行一对一24小时监视。
说白了,无论是刑满是否释放,还是追诉期过了如何处置,都不是问题的本质。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还是罪犯矫治和社会监督的落实。
这种恶性罪犯,他们通过欺骗,暴力和恐吓压榨别人,建立起自我形象,他们认为这个世界亏欠他们太多,对此愤愤不平,用不计后果和底线的方式为所欲为,荼毒无辜。
他们面对诱惑的反应,在逆境中的表现,都由其思维方式决定。
对于那些拒绝改变或改变失败的罪犯,长久监禁和密切监视也是唯一的选择。
即使最后不得已出狱,改进监控技术,改造其思维方式,以及相关配套法案,才可能让他们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走进社会。
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犯罪、自杀、或改变,没有所谓的折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