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春雨漫评明朝历史(134)熊廷弼之死

(134)熊廷弼之死

天启二年二月,熊廷弼就被判了死刑。但是直到天启五年,熊廷弼也没有被处死。从这层意义上,熊廷弼已从死刑变成死缓了。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熊廷弼是如何从死刑变成死缓的?
这个问题,一直也没有人深究过。也该熊廷弼倒霉,因为魏忠贤想打击东林党,所以就开始追究这个问题了。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魏忠贤打击东林党,为什么要翻熊廷弼的案子?显然是因为熊廷弼在广宁之战中严重失职,所以魏忠贤从熊廷弼入手打击东林党,容易得到皇帝和舆论的支持。
熊廷弼能成为一个高大全的历史人物,主要是因为他死的是时候、死的是地方。
一切是显然的,如果熊廷弼死于天启二年,历史对熊廷弼的评价,肯定会完全变样。但是熊廷弼多活了三年,并且死于魏忠贤之手,所以在童话版的历史书上,就成了一个高大全的人物。
崇祯上位后,有人上书说熊廷弼死的非常冤枉,崇祯就没有搭理。因为崇祯皇帝就认为熊廷弼死的不冤枉。
崇祯元年,诏免追赃。其秋,工部主事徐尔一讼廷弼冤,曰:“……(都是对熊廷弼赞美之词,认为熊廷弼非常冤枉)。”不从。(摘自《明史.熊廷弼》)
后来,韩爌等人,在说熊廷弼死得冤枉时,先说了熊廷弼一堆功劳;但是最终也承认,熊廷弼死得不冤枉,只是他死的不是地方。
明年五月,大学士韩爌等言:“……乃仓皇风鹤,偕化贞并马入关,其意以我固尝言之,言而不听,罪当末减。此则私心短见,杀身以此,杀身而无辞公论,亦以此。传首边庭,头足异处,亦足为临难鲜忠者之戒矣。然使诛廷弼者,按封疆失陷之条,偕同事诸臣,一体伏法,廷弼九原目瞑……。”
看到这个给熊廷弼盖棺定论的说法,崇祯皇帝才算认可。当时是崇祯二年五月。于是“诏许其子持首归葬。”(相关内容见《白话明史.熊廷弼》)
其实,从熊廷弼平反的过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当时的人,大都是认为熊廷弼按律当斩的。就是处在深宫的崇祯皇帝,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崇祯皇帝为熊廷弼翻案时,也只承认熊廷弼死非其罪,却不承认熊廷弼死得冤枉。
这样的熊廷弼,如果在天启年间不死,活到了崇祯年间,肯定也是难逃一死的。就如杨镐,一直撑到了崇祯年间,但是依然被正法了。
如果熊廷弼死在崇祯年间,那历史对他的评论,估计就不会太高了。所以说,熊廷弼死的非常是时候、也死的非常是地方。因为不论怎么说,他也是被大反派魏忠贤所杀。
熊廷弼被杀,之所以云遮雾罩,主要是因为大家模糊了许多背景资料。
第一、熊廷弼是哪一年被捕入狱的?天启二年二月。熊廷弼是哪一年被杀的?天启五年八月。
熊廷弼被抓起来后,政府都认为他有罪吗?自然都认为他有罪。而且从当时判决熊廷弼的罪状,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熊廷弼就是死有余辜。
“……守备之计,等闲置之,虏骑一来,错愕不知所出。飞檄催战,盖曰:胜可以成吾之名,败亦可以验吾之言也。不知封疆大臣破坏封疆,国有定律,百口何辞!廷弼试扪心一思:比之杨镐更多一逃,比之袁应泰反欠一死。若厚诛化贞,而廷弼少及于宽政,不惟无以服天下万世之心,恐无以服杨镐、袁应泰之心矣。宜用重典,以警将来”。
这段判词,是天启二年时写的,当时写判词的领衔人物,有东林大佬左都御史邹元标,有亲东林党的刑部尚书王纪,有后来的阉党干将大理寺卿周应秋。所以,我们很难说相关判词,是颠倒黑白的内容。因为,它并不是某个利益集团完全操纵下写出来的。而按这种判词所言,熊廷弼自然难逃一死。
第二、从当时对熊廷弼判决书内容去看,熊廷弼的罪行,放到哪个年代,哪个地方也是死罪。
我们现在的问题来了,熊廷弼为什么又从死刑变成死缓呢?
从历史书的字缝中,我们大约可以推测出事情的一些真相。那就是,熊廷弼通过行贿的方式,使自己从死刑变成死缓了。
二月逮化贞,罢廷弼听勘。四月,刑部尚书王纪、左都御史邹元标、大理寺卿周应秋等奏上狱词,廷弼、化贞并论死。后当行刑,廷弼令汪文言贿内廷四万金祈缓,既而背之。魏忠贤大恨,誓速斩廷弼。(摘自《明史.熊廷弼》)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最初熊廷弼是想通过汪文言(东林党外围成员),走内廷的路线(行贿魏忠贤)为自己脱罪。结果呢?熊廷弼由死刑变死缓后。
汪文言曾拿着四万两白银,替熊廷弼贿赂魏忠贤。问题是,魏忠贤并没有收到这四万两白银。这一来,问题就来了。
你说熊廷弼行贿的罪,存在吗?从表面上看,自然是不存在的。而且支持熊廷弼的人,通常都认为,熊廷弼根本没有这样多的银子。他只是为了活命,所以就让汪文言忽悠魏忠贤,让他帮自己对皇帝说几句好话。
其实呢,这种说法非常不符合情理。因为官员被抓后,通过各种关系展开营救,这是正常之极的事。当然了,在此过程中花一些钱,也是正常之极的事。
但是空口白牙乱许钱的事,应该是不会发生的。因为不是魏忠贤遇到这种事,会恼羞成怒,哪个官员遇到这样的事,也会恼羞成怒的。
历史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
陶朱公(范蠡)的儿子犯了死罪,陶朱公让另一个儿子拿钱运作。那个收了钱的官员,为了救陶朱公的儿子,就编造理由,让国王大赦天下。陶朱公的儿子一看大赦天下呀,就暗示那个收了钱的官员,把钱退回来。因为既然国家要大赦天下了,我弟弟不用你帮忙,也不用死了。
那个官员一听,当时就火了,总而言之,算你狠!老子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肯定不知道马王爷长了三只眼。
结果大家都是知道的,那个官员掉过头,就把陶朱公的儿子又运作死了。
从这层意义上,熊廷弼托汪文言为自己运作时,应该不敢空口白牙的乱许钱,因为这只会让他死得更快一些。关键是,就算熊廷弼为了活命,敢这样干,中间人汪文言也不敢这样干啊。
因为你把这样一大笔银子,许给了某个大哥,最后却无法兑现,那还了得?哪个大哥,也不会让你这样玩啊!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熊廷弼家有这么多银子吗?按当时的官场情形,以熊廷弼的级别,应该能拿出这么多银子的。
更主要的是,汪文言替熊廷弼运作时,曾对人许过这笔银子。这更证明,熊廷弼能拿出这笔银子的。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魏忠贤没有收到这笔钱呢?显然是因为,魏忠贤当时没敢揽这件事。所以汪文言又拿这笔银子,找别人去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魏忠贤没有收这笔钱,谁收了这笔钱?因为不论怎么说,熊廷弼就是从死刑变成死缓了。
后来,魏忠贤想全面打击东林党时,发现熊廷弼是一个比较好的突破口,当时就把汪文言又抓了起来。
因为汪文言拿着巨款,替熊廷弼运作,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换而言之,审案的人直接就可以告诉汪文言,三年前,你拿四万两白银贿赂魏公公,魏公公一身正气,没有收你的银子的。现在的问题是,你这四万两银子,后来送给谁了?
对于这种质问,汪文言是无法否认的,因为他曾拿着钱,行贿行到了魏忠贤家,还怎么否认呢?
所以,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魏忠贤并没有见过这四万两白银。在这种背景下,谁处于汪文言的位置上,也会说那四万两白银,只是一个数字,他也没有见过这笔银子,而且熊廷弼家,也不可能有这样大一笔银子。换而言之,为了救熊廷弼,汪文言信口编几句谎话,这不是什么大罪吧!
当魏忠贤让汪文言咬东林大佬时,汪文言自然不会乱咬的。
因为承认自己曾拿着四万两白银,替人行贿,这种事只要端到桌面上,那可不是一般的严重。关键是,这样一来,就会成为东林党的敌人。
如果一口咬定,当年只是空口白牙的用四万两白银忽悠魏忠贤,这从哪个角度也不可能是死罪;而且东林党也会想方设法营救他的。
最后,据汪文言的供词所说。汪文言想把这笔银子送给魏忠贤,但是因为魏忠贤拒腐蚀永不沾,所以汪文言就把这笔银子,送给了东林党的几个大佬。
东林大佬见钱眼开,收到这笔银子后,就把熊廷弼从死刑运作成了死缓。
这份供词的可信度高吗?显然不高。因为汪文言被审死了,这种供词的可信度,自然非常低。
但是不论怎么说,这件事有三点是可以确定的。
第一、汪文言曾拿着四万两白银,替熊廷弼运作。这件事,似乎没有人否定。
第二、魏忠贤并没有收过这笔银子,因为人们都说,就是因为魏忠贤没有收到这笔银子,所以才想往死整熊廷弼。
第三、熊廷弼确实从死刑变成死缓了。因为熊廷弼天启二年就被定成死罪,直到天启五年还没有死。
这一系列事实联系起来,似乎可以证明一件事,肯定有人收了这四万两白银,否则熊廷弼没有理由死刑变成死缓。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这笔银子谁收了?
如果前面说法能成立,推论谁曾收了这笔银子,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了。甚至魏忠贤都不用告诉天启皇帝,天启皇帝自己也能判断出来。一切是显然的,熊廷弼被判死刑后,谁曾积极为熊廷弼辩解过,就是谁收了熊廷弼的银子。
汪文言的供词,是建立在汪文言活活被审死的基础上,所以这份供词本身的可信度并不高。但是,如果那几个东林大佬,在关键时候,真的为熊廷弼辩解过,这份供词就非常可信了。
魏忠贤敢往死审汪文言,就是因为汪文言的供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份供词背后的事实。
第一、在关键时候,东林大佬替熊廷弼辩解,并让熊廷弼躲过了死罪。
第二、汪文言曾拿着四万两白银替熊廷弼运作过。
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似乎可以证明东林大佬收过熊廷弼的银子。
这份供词,虽然不足以给那几个东林大佬定罪,但是把他们当嫌犯抓起来,却显然是足够了。
从这层意义上,魏忠贤整熊廷弼,只能怪熊廷弼命不好。
所谓熊廷弼是东林党,所以魏忠贤想整他,那纯粹就叫胡扯,因为熊廷弼是标准的邪党。
熊廷弼任御史时,与国缙、宗文一起在监察机关,意气相投,都把排斥东林党人、攻击道学作为自己的事情。(《白话明史.熊廷弼》)
所谓魏忠贤没有拿到那四万两白银,所以就一心就往死整熊廷弼,更是缺乏可信度。如果真是因为那四万两白银,魏忠贤为什么要苦等三年之久呢?
从这层意义上,更符合真相的解释就是,魏忠贤与东林党陷入你死我活的争斗之后,发现从熊廷弼入手,是一个打击东林党的绝好机会,所以就把这个案子翻了出来。
于是,天启二年躲过一死的熊廷弼,突然因为党争的原因,在天启五年又被推上了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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