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1078,一件弑母案,引发朝堂大战,高官纷纷落马,人头滚滚
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年),一名失魂落魄的婢女奋力敲响了北宋首府开封府衙门前的登闻鼓,一件骇人听闻的弑母大案就此浮出水面。
死者是前宰相陈执中之妻,现任国子博士、太湖知县陈世儒的母亲张氏,凶手疑似是陈世儒和他的妻子李氏联合作案。
此案一出,震惊整个北宋朝堂,一众高官纷纷落马,与案人员被杀了个人头滚滚。
01、残暴宰相
此案主角陈世儒,官并不大,但他的家庭背景非常深厚。
陈世儒的爷爷叫陈恕,是宋太宗时期的参知政事(副宰相),主管国家财政达十余年之久。
陈世儒的父亲陈执中,是宋仁宗的老师,曾劝宋真宗立宋仁宗为太子,仁宗朝他曾两度担任宰相。
陈执中
在整个宋朝历史上,除了像赵普、沈义伦等开国宰相,只有三个宰相没有经过科场考试(无出身),陈执中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人是吕端、韩侂胄)。
陈执中此人不学无术,才智平庸,是靠父亲封荫才进入大宋官场。
陈执中平时以宽于待人,严于律己,温儒尔雅,恭谦礼让著称于世。
但他是出了名的官场混子,难堪重任,他之所以能两度为相,靠的就是不结党营私、无限谄媚宋仁宗。
用宋仁宗的话来说就是:
“但执中不欺朕耳。”
因此,陈执中人缘非常不好。
然而,在一本正经,温文尔雅的背后,实际上陈执中道貌岸然,残暴不仁。
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十二月,陈执中家发生惨案。
据司马光《涑水纪闻》记载,陈执中在爱妾张氏的鼓动下,亲自动手,多次毒打一个叫迎儿的十三岁婢女,直至遍体鳞伤、体无完肤,冻饿而死。
还有两个婢女,一个被当场毒打至死,一个被剪成秃发,上吊自尽!
案件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陈执中的死对头欧阳修、蔡襄等人纷纷上书弹劾。
在宋仁宗的包庇下,一直到至和二年(1055年)六月,陈执中才被罢相。
嘉佑四年(1059年),陈执中病逝,享年70岁。
陈执中死后,张氏还很年轻,宋仁宗特意安排送张氏进了一座道观,让她做了道士。
可张氏为陈执中生下了唯一可以继承香火的儿子陈世儒。
因此,当陈世儒荫封为官后,张氏也就和儿子生活在了一起。
陈世儒出仕后,娶了当朝天章阁待制李中师的女儿李氏为妻。
陈世儒和李氏的这门亲事,可谓是门当户对。
陈世儒本人是宰相之子,而他的妻子李氏的母亲吕氏是宋仁宗宰相吕夷简的孙女。
《清平乐》吕夷简剧照
吕家是宋朝名门,吕夷简的伯父是宋太宗朝宰相吕蒙正,他的五个儿子吕公绰、吕公餗、吕公弼、吕公著、吕公孺都是宋朝高官。
也就是说,李氏是宋朝宰相吕夷简的曾外孙女。
与陈家不同的是,尽管吕夷简已经不在世了,可吕家还在鼎盛期,吕夷简的儿子吕公著此时担任同知枢密院,位列宰执。
就是这门亲事,引发了一场弑母大案。
02、铁钉弑母案
元丰元年(1078年),陈世儒给宋神宗呈报一份丁忧条陈。
陈世儒在条陈中声称自己母亲张氏死于突发心绞痛,按当时礼制,母亲张氏死了,陈世儒作为儿子,应该回开封守丧,丁忧守制。
一切都都合乎常理,宋神宗当即同意。
但是这年六月,一件普通的丁忧条陈出现惊天大逆转,演变成弑母惨案。
一名从陈府逃出的奴婢,突然跑到开封府衙,为张氏鸣冤叫屈,声称张氏并非死于急病,而是中毒而亡。
人命关天,事关重大,刚上任不久的权知开封苏颂不敢怠慢,赶紧派人去陈家审查此案。
结果,仵作检验结果显示,张氏确实有中毒迹象。
告状的奴婢并不是凭空捏造。
不过有一点,这个奴婢说错了,张氏并不是中毒身亡,而是被人谋杀。
因为仵作经检查张氏尸体发现,张氏的脑袋上被人敲进一根致命的大铁钉。
这显然不是张氏死后才敲进去的,这根铁钉才是张氏的致死真因。
铁钉
于是,张氏从正常的病死瞬间变成谋杀,而且真凶就在陈府之内。
开封首府,天子脚下,首善之地,前宰相夫人竟然离奇遇害,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苏颂更加不敢怠慢,马上命人严加审讯。
三木之下,没有人能挺过严刑峻法的拷打,据陈府的奴婢们供称——
“诸婢以药毒之,不死,夜持钉陷其骨以丧。”
于是,这桩铁钉案来龙去脉逐渐大白于天下。
原来,张氏死性不改,暴虐依旧,对府中婢女非打即骂,婢女对她恨之入骨。
而且张氏和儿媳李氏关系极为紧张,和儿子陈世儒关系也不好。
张氏在陈府可谓是神鬼皆憎。
后来,陈世儒离京担任太湖知县,可他舍不得开封城的花花世界,想回开封就职。
陈世儒的妻子李氏也不想夫妻分离。
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她突然想到杀死张氏。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除掉自己讨厌的婆婆,也可以借机让陈世儒回家守孝。
此念一起,惨案随即发生。
一天,李氏当众对家中婢女说道:
“博士一日持丧,当厚饷汝辈。”
李氏的意思是说,只要陈世儒可以回家守丧,我就会厚赏你们。
陈世儒父亲陈执中早已经病逝,他要回来守丧,就只有让张氏去死了。
李氏这话不是暗示婢女杀了张氏,而是明目张胆地怂恿婢女杀人。
陈府婢女早就受不了张氏的种种暴虐行径,现在李氏已经发话,她们马上对张氏下毒。
或许是张氏命大,又或许是陈府婢女没有下毒经验。
尽管婢女们已经下毒,却没有将张氏毒死。
如果,此时李氏或者婢女们良心发现,事情尚有回转之地。
可是,恶念一起,就很难回头。
婢女们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又用铁钉将张氏钉死。
最终,张氏遇害。
至此,案件水落石出,陈世儒的妻子李氏授意奴婢杀害张氏已经证据确凿,李氏就是张氏遇害的主谋。
03、轩然大波
此案一经曝光,马上引起轩然大波。
天地君亲师,此乃人伦大义,张氏再不对,她也是李氏的婆婆。
这是大逆不道的弑母案。
现在唯一一个关键问题的就是,陈世儒是否知情或者有没有参加此案。
从作案时间来看,张氏被害的时候,陈世儒并不在家,他本人并没有作案时间,有不在场的证明。
可是,案件发生后,陈世儒已经回京服丧多日,他为何没有发现母亲死有异状?
陈世儒为何一声不吭,府中婢女就没有人告诉他?李氏行凶时,有没有和他沟通?
这都是天大的疑问。
尽管如此,陈世儒身为一家之主,身为李氏的丈夫,妻子弑母,他一无所知,他的责任也不小。
接下来,此案进入审理阶段。
大宋朝廷动用了最高级别的司法审讯。
但开封府审了大半年,还是未能结案。
军巡院的官员认为,李氏并未“明言使杀姑,法不至死”;
苏颂认为陈世儒并不知情,他一时难以拿捏分寸,案情陷入僵局,一拖再拖。
此时的开封城内,流言四起,在有心人的挑拨下,陈世儒夫妇合谋弑母,开封府尹苏颂蓄意包庇的小道消息,传的沸沸扬扬。
这些小道消息并不是空穴来风。
案件曝光后,李氏请她的母亲去找吕公著,让他跟苏颂疏通疏通关系。
救女心切的吕氏随即“夜至公著所如女言”。
不过吕公著此时是同知枢密院,他并无权过问开封府审案。
而且吕公著是一个正人君子,断然不会因为此事招惹闲话,于是他拒绝了吕氏的请托,吕氏只好“涕泣而退”。
吕公著
然而,一笔写不出两个吕字,吕公著虽然没有出面搭救,但他的侄子、大理寺评事吕希亚,以及陈世儒朋友之婿、赞善大夫晏靖却是过问了案情。
更重要的是晏靖还和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谈论了此案。
这几人的牵涉,随即让这件人伦大案演变成了最恐怖的新旧党争!
04、新旧党争
此时正值宋神宗主持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吕公著和司马康的父亲司马光是反对新法的旧党领袖,而且陈世儒的岳父李师中是守旧党司马光、苏轼、苏辙的好友。
在种种因素下,新党决定利用此案,打击旧党。
主持新法的吕惠卿随即授命御史舒亶接陈世儒之案,掀起大狱,将旧党一网打尽。
吕惠卿
如此一来,一件刑事案,惊动整个大宋朝堂。
宋神宗也有意借此案,敲打敲打旧党。
于是,宋神宗连忙召见苏颂,道:
“此人伦大恶,当穷竟。”
宋神宗意思是说,陈世儒是大案,必须追究到底。
结果,苏颂回答道:
“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谕之使重。”
在苏颂不偏不倚的审理下,此案并没有如新党所设想的一样闹大。
新党一看,既然苏颂如此碍事,那就扳倒他,让他滚蛋。
元丰二年(1079年),苏颂还未得出此案的结论,却祥符县令李纯的犯法僧人案所牵连,遭御史舒亶以“故纵”罪弹劾,苏颂贬知濠州。
苏颂一被贬,陈世儒案随即进入转交大理寺重审。
大理寺丞贾种民是新党中人,新党掌握了审理大权。
于是,陈世儒弑母案正式演变为打击旧党的大案。
新党以“陈氏姻党干求府政”为由,“欲蔓其狱”,先后将吕希亚、晏靖,还有吕公著的女婿、儿子全部逮捕入狱。
就连已被贬到濠州的苏颂也受牵连入狱(在狱中,苏颂看到了一位大名人,此人叫苏轼,苏轼因为“乌台诗案”也被拿下)。
贾种民要苏颂指控吕公著曾经向他请托,苏颂坚决不干这种事,说,“诬人死,不可为已。”
既然苏颂不肯合作,那就再贬。
案子越闹越大,宋神宗看收不了场,急令案件由大理寺转交至御史台。
可是,时任御史大夫蔡确不仅是新党骨干,而且他和陈家有仇,蔡确的父亲蔡黄裳担任陈州录事参军时因故被陈执中免职。
新仇旧恨,蔡确决意趁机报仇。
这年九月份,御史台终于宣布结案:陈世儒夫妇合谋弑母罪名成立,依法当诛。
宋神宗
当时,宋神宗考虑到陈执中就陈世儒这么一个儿子,陈世儒一死,陈家将会绝后,因此他想要留世儒一命,继承陈家香火:
“止一子,留以存祭祀何如?”
但是,蔡确坚决不答应,反问道:“大逆不道之罪,可赦邪”。
最终陈氏夫妇及参与谋杀案的婢女,共19人均被判死刑,其余涉案人员通通流放。
除此之外,开封府原勘官因故纵人罪,大理寺的法官借故扩大打击面,都被处罚,大理寺丞贾种民又被降职,吕公著儿子吕希绩、吕希纯,侄子吕希亚,司马光儿子司马康,晏靖等人也因牵连而被贬官。
实际上,新党的目的是想借此案将旧党领袖吕公著和司马光拉下马。
幸亏他们的子侄骨头硬,始终没有将父亲牵涉入内。
一件刑事案件,因为党争,变成了新党旧党相互攻讦的手段(同时期与之类似的案件还有两件)。
从此,大宋朝堂秩序隐然崩溃,新旧两党为了打击对方,不择手段,肆无忌惮,这为宋朝衰弱和灭亡种下根由。
司马光
至此,这桩弑母案落下帷幕,至于陈世儒究竟有没有参与弑母,他是不是被冤杀,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不过,陈世儒的妻子,实在是罪有应得。
弑母大恶,罪不容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