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的斩刑与弃市你了解多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最近实在是忙,都是想到哪写到哪,说起来关于教师、学生这两篇确实很适合留到教师节......本篇就稍稍提及魏晋时期的一些刑罚。
在曹魏时期,恢复肉刑被反复提及,参与讨论这件事的人众多,最终未能成行。回到刑罚身上,《晋书·刑法志》中对肉刑的讨论比比皆是,而且时间跨度也足够长,从汉末到曹操、曹丕、曹叡,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此间的起起伏伏会专门写一篇文章,容后再叙。
既然肉刑没有恢复,也就意味着残害他人身躯的刑罚还处在废除状态,但这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因为还有更严峻的刑罚蓄势待发。再大大不过生死,那就从死刑开始吧。曹魏虽然沿袭了一部分汉制,但对汉律还是做了一定的修订,其中死刑有三种:枭首、弃市、斩刑。
“枭首”,案《说文解字》“枭”是一种不孝之鸟,所以枭首这种操作与人们处理枭的流程近似,都是砍下项上人头,再悬挂在木竿上面示众。如袁术曾派韩胤作为使者,去找吕布商谈联姻的事,也是双方结盟事宜,但有陈珪、陈登父子从中作梗,在他们的劝说下吕布决定悔婚。
既然决定反悔,以前的种种恩怨也就涌上心头。吕布当初投奔袁术时就被人家拒绝了,因为袁术觉得吕布性格骄傲恣睢,骄兵悍将可不好掌控。因此,当吕布在心里跟袁术算账时,诸多不快都累计在一起爆发了,吕布不仅追回了自己的女儿,还把袁术派来的使者韩胤枭首示众。
“布亦怨术初不己受也,女已在涂,追还绝婚,械送韩胤,枭首许市”——《三国志·张邈传》
“弃市”,说的是“刑人于市,与众弃之”,即在人声鼎沸的闹市里执行死刑,挑个人多的地方既是震慑百姓不要尝试作恶,也是为了表示这犯人为众人所弃。如孙权在二宫之争准备处理太子孙和时,有不少官吏前来求情,张纯就是其中的一员,因为极力劝谏被孙权弃市。类似的,还有嘲讽刘备没胡子的名士张裕被弃市,口不择言的刘琰也被刘禅弃市。
“张纯亦尽言极谏,权幽之,遂弃市”——《三国志·孙和传》注引《吴书》
“斩刑”,“斩”即是“杀”,想起斩刑脑海里就跳出来一句话“来将通名,某刀下不斩无名之将”。斩刑也是曹魏执行死刑的主要方式,比如贾逵在部下渡河表现十分松散时,就下手斩杀了一些不按规矩渡河的将士,鲜血会提醒他们自由散漫是有生命危险的......袁氏忠臣审配,在邺城兵败被俘虏后,因为坚决不肯投降,这才被曹操下令斩杀。各为其主也是有限度的,谁不喜欢忠义之士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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