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虎|黄梅的“七月半”

邓玉虎|黄梅的中元节

相传,农历七月十五是中国的鬼节——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此节主要是为了祭祀历代祖先和孤魂野鬼,并祈拜各路神仙,以求家道吉祥、平安。

黄梅中元节的风俗是根据中元节的来源衍生出来的。在黄梅,中元节的来源有如下二种说法:

一是来源于道教说。据《唐元典》“祠郭郎中”和《道经》的有关记载,道士有三元斋,每年的正月十五日天官为上元,七月十五日地官为中元,十月十五日水官为下元,故而七月十五称为中元节,道教要做水陆道场,水上放河灯,岸上念经和用百味果供奉孤魂野鬼,超度亡灵。据传,地官(即地府十殿阎王)在七月十一至十五开禁地狱之门,俗为“神鬼放枷”,让众鬼享受人间烟火,故称这天为中元大会的鬼节。“四孟逢秋序;三元得气中”;“元都大放;众鬼自由”。这两副联语说的就是此事。于是各家各户也纷纷祭祀本家亡灵。

二是来源于佛教的盂兰盆节说。盂兰盆节原为佛教徒追随祖先所举行的祭祀会。盂兰盆为梵文译音,意为解救倒悬。盂兰盆经上有目莲救母的故事。据黄梅一带传说,目莲之母刘十四娘本行善吃斋,后受蠱蜮,打狗开斋,将狗埋于菜园,狗血滴在苋菜上,后成为红苋菜。目莲之母死后极苦,如处倒悬,如是,目莲求佛救母。佛令他在僧众夏季安居终了之日,也即是七月十五日,备百味饮食,供奉十方僧众,由僧众念经以超度解脱其母之苦。“梵刹盂兰供大德;玄都宝盖奉高真”、“大会盂兰;相沿成习”、“嘉名庆月,正好中元”的联语反映了这种风俗。据传,黄梅的此节从梁代开始,相沿成习至今。

根据上述来源,黄梅中元节的主要活动是祭祖,所以有“中元祭祖,尤胜清明”的说法。在黄梅广大乡村及周边邻县与皖、赣一带,此习俗至今仍非常盛行,其主要形式是烧包袱。进入七月初十以后,各家各户都积极准备冥纸,折叠成豆腐形,用正面印有中元大会、度人灭罪经、故某某冥中受用、孝某某化袱上荐等字样的白纸包好,填上历代祖人讳号,于七月十一至七月十五之间,在自家房前屋后的场地上,供上祭品,铺上稻草,摆上写好的包袱,点火燃烧,并鸣鞭祭拜。

若死者为第一次过中元节,谓之新鬼,其包袱为“绵纸”包袱,即将两个包袱用一白纸条粘贴连在一起,形如旧时的背搭,传说便于死者驮走包袱。烧包袱时,其中必备两至四个包袱,上面写着村庄土地和解差押夫,此叫脚钱;为避免孤魂野鬼乱抢包袱,还必须同时烧些散乱冥纸,以备那些野鬼用。所烧的包袱灰烬,一般在地官关闭地狱之门后打扫,亦即七月十六子时后打扫。除烧包袱外,还有少数烧提箱的。所谓提箱,是用盖有道士灵符的黄色纸,将冥纸包成砖状的箱式模样,上写有关祖先的讳号,放在稻草上,请道士一边念经一边燃烧。

在有河流的地方,七月十五晚上还在河水中放河灯,以祭祀亡灵。河灯是用大红纸剪成多瓣荷叶状,用面糊粘贴而成,如同一个带荷叶边的碗碟,其中装入食油,用硬纸板或小块木板做一灯座。当晚,全村男女老幼,一同来到河边,点燃河灯灯芯,将其置于河中。河灯浮于水面,向下游漂去,。成百上千的河灯漂流水上,连绵成一二里长的火龙,红灯映红流水,水上水底都是河灯,场景十分壮观。

作者:邓玉虎 湖北黄梅孔垄人  擅长楹联  民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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