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持中央长达四年的王明,叛逃苏联,晚年彻底走向反面
从1931年开始,一直到伟大的遵义会议召开,党中央其实操控在一个并不在中国的矮子——王明手里。王明并不姓王,就好像博古并不姓博一样,王明原名陈绍禹。
名字起得很大气,还“绍述大禹”,其实王明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家伙。他给中国革命造成的损失,那是无法弥补的。那么,王明的下场如何呢?
(毛主席、谢觉哉和王明)
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毛主席的亲自提议下,王明这个犯过严重大错误的同志,仍然继续担任中央委员,专门负责妇女和法律工作。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王明担任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副主任。
所谓无意插柳柳成荫,这让王明成为新中国的妇女和法律工作专家。尤其是主持妇女工作后,王明有三点建树,第一个是创办了了中国女子大学,另一个是创办了《中国妇女》杂志。
当然了,最著名的还是第三点,王明负责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修订工作。为了修好这部旷世法律,王明也可真是拼了,他考察了各国《婚姻法》的经验,重点学习了马列主义中关于婚姻家庭的论述。
还有,王明还专门认真学习了毛主席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用毛主席的思想作为指导,这部《婚姻法》终于问世了。据说,王明曾一口气口述了17个小时,弄出了《婚姻法》的初稿。
(1950年,王明在北京忘我地工作中)
可真是殚精竭虑了。但是犯过错误又不思悔改的人,心中始终惴惴不安。1950年10月,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批准下,王明赴苏联养病。他是真的有病,患有严重的肠胃病和心脏病。
一去三年多,王明国内的职务还在,他们夫妻还通过中国驻苏联大使馆领取国内发的工资。1953年,王明回到国内,全家住在北京一所幽静的四合院里。
1956年,王明再次去苏联养病,这一次是“鳌鱼脱却金钩去,摆尾摇头再不回”。为了生存,王明发表了大量反动文章,攻击他为之奋斗了大半生的中国共产党。
即便如此,即便是在“文革”的动乱期间,党中央也没有开除王明党籍,可谓仁至义尽。1974年,王明病逝于莫斯科,享年70岁。苏共中央秘书处书记卡皮托诺夫等为其守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