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犬条例再征意见:遗弃、虐狗要罚5000!你还敢打狗丢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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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或者意见征求,都牵动着广大市民的心,养狗的、爱狗的担心养犬管理条例太严格,自家的狗狗不给养,或者饲养成本高;而深受周遭不文明养犬行为之苦的,巴不得养犬管理来得比以往都严厉,最好都别养,那就乐得清静。
近日,在广州人大的网站看到,《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审,拟于2020年5月下旬进行二审。为广泛听取民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经修改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养犬不登记最高罚款2000元、遛狗不牵绳最高罚款200元、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餐厅风景区儿童公园等场所禁止犬只进入。
完整版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文末,大家可以去看
其中最令编者觉得眼前一亮的,是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虐待或者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没收遗弃的犬只并送犬只留验所,撤销养犬登记,收回犬牌。”
没错,按照条例,虐狗和遗弃都是要罚款的!
以往我们经常听到一些言论:
“狗是我的,我爱打就打,关你什么事”
“我不想养了,所以扔了”
“老公(老婆)不让我养”
这些在以往听起来都似乎合情合理的言论,以后可能就要罚款了。
一个国家对动物的宽容度,往往体现出这个国家的文明水平,这次《征求意见稿》对于虐狗和遗弃狗作出了如此严厉的惩罚,也是体现我国的文明水平正在不断地提高。
另外,《征求意见稿》除了遛狗要牵绳、清理排泄物外,另外还有一些条例也是非常非常值得关注:
“在严格管理区内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携带;用长度为两米以内的犬绳牵领犬只或者将犬只装入笼内;为犬只佩戴口嚼或者嘴套;为犬只佩戴犬牌;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搭乘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时主动避让他人;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
可见,《征求意见稿》在保障犬只方面,有了更加细化的条例外,对于养犬人士要“文明养犬”,这个要求也是从未停止。
对于养犬人士来说,只有做到了文明养犬,才有资格享受养犬条例带给自己的狗狗的保障;对于一些本来就对犬只不甚喜爱的人来说,也不能随意去犬只做出一些过份的行为,只有大家都遵守了相关规定,社会才能安定,大家才能共享养犬的快乐。

提交意见和建议方式

请于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前登录“广州人大立法”官方微博发表意见和评论,或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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