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 每个县(市、区)确定5个试点村
为深入推动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工程实施,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我省现有28个试点县(市、区)344个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村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每个县(市、区)确定5个试点村,通过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结构体系、绿色环保建造方式和建筑节能技术,促进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高和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提升,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方案》提出,现有28个试点县(市、区)344个试点村继续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除此以外的其他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5个试点村,开展农村住房试点示范建设。试点村建设农村住房应全部使用推荐的设计方案,采用适宜的新型结构体系、绿色环保建造方式和建筑节能技术,新建和改造后的农村住房满足抗震设防、建筑节能要求,并具有地方建筑特色。健全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房屋结构设计、建筑工匠管理、技术服务队伍指导、竣工验收“五项制度”为主的建设管理服务制度,提高建设管理服务能力水平。到2022年9月底前,各市、雄安新区指导相关县(市、区)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村住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方案》明确进一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几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对农村住房试点示范建设实行一户一档、一村一汇总,按建立镇(乡)级台账和县级清单,对设计方案选用、新型结构体系应用、施工建造方式、竣工验收等内容逐项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信息系统。
科学设计农村住房。指导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当地农村住房建设通用图集、施工构造大样图等技术文件,为建房群众免费提供限额以下农村住房设计方案。农村住房试点示范建设严格执行村庄规划,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指引,选用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并具有当地建筑特色的设计方案。
推广绿色环保节能技术。结合当地实际,筛选适宜安全、建设经济、先进适用的新型结构体系、抗震设防措施和建筑节能技术等,形成技术集成清单,供农民群众选择。大力应用绿色节能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农村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提高建设水平。积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和绿色环保的建造方式,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建筑能耗降低。既有农村住房改造推广应用干扰小、工期短、工艺简单、改造成本低、效果好的改造技术。注重保护乡土风貌,营造留住“乡愁”的居住环境。
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村庄整体建筑特色和农村住房建设管控要求,保护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做好设计方案推荐、建筑工匠培训、施工现场巡查、竣工验收等建设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
(燕都融媒体记者李会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