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金匮要略自学课程录(62)
第五章、少阳病
第一节无方证条文
伤寒98: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者,与柴胡汤,后必下重。本渴饮水而呕者,柴胡不中与也,食谷者哕。
【注】:“得病六七日”,是入半表里或入里时机,这时“脉迟浮弱,恶风寒”,表证尤在,但已是“血弱气尽”,应该少阳也有了。“手足温”,联系187、278条的“系在太阴”,说明里有湿热。医生之所以“二三下之”,说明还有些大便难。这应当是三阳合病夹湿热,据证可用柴胡桂枝加石膏合茵陈蒿汤或其它适证治疗,但这时医以下法误治。误下虚其里,故致使“不能食”而“胁下满痛”,这是少阳证;同时有“小便难、面目及身黄”的湿热不得外越,“渴欲饮”,是阳明证;还有“颈项强”,这是尚有太阳表证;还有“饮而呕”,这是太阴里虚停水的水逆证。这时可用五苓茵陈逐湿驱黄。
但医生却根据“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颈项强、呕”,误判少阳小柴胡证,故服后“必下重”或“食谷者哕”。这时柴胡证确实有,“不能食”、“胁下满痛”都是,关键“饮而呕”不是柴胡证!小柴胡之呕是热激动饮的“发热而呕”、“心烦喜呕”,而现在是“小便难”有停水的“饮而呕”,这点不是小柴胡证。误治后已经里虚水盛,如果再用小柴胡除热,必然导致寒湿相得而下重,胃虚寒加重而当哕也。
【讨论一下“手足温”问题】
当与187、278互参。
伤寒187: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
伤寒278: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学习伤寒论,当有一个正邪斗争的大框架在脑中,太阳、少阴病是正邪交争于骨肉体表,太阳显出脉浮头项强痛发热恶寒,少阴则无热恶寒体痛。少阳、厥阴病正邪交争于半表半里胸腹腔所有脏腑所在之地,所以人体要利用呼吸、泌尿、排泄等各脏器功能,协同排邪。阳明病、太阴病正邪交争于里,将病邪包围在胃肠里,试图通过涌吐、泻下把病驱出。
太阳是否转属阳明,以及是转属阳明还是太阴,可从大便判别。转太阴大便自利,转阳明大便硬。太阳病至七八日,大便硬者,此必为转属阳明也。又,太阴无汗,阳明者,其人濈濈然汗出。而「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指有湿热。
187条的“太阳病脉浮缓”,津液不是充足,既可能是桂枝证,也可能是类似39条之水气布于表的大青龙证,如果说是转向阳明,则尚未热实,而湿与热相博也。热胜则进一步发展成胃家实。湿胜,则可能热去而入太阴成腹痛下利。如果汗出不彻又小便不利,则易发黄疸。278条指出另一种可能,出现「暴烦下利」而自愈,因为「手足温」说明脾胃尚不太虚,邪从利而解也。故「系在太阴」者,是与太阴有干系之湿热也。第98条「手足温」亦此含义也,可互参。
伤寒267: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注】:这条讲的是少阳病误治的变证与救误原则。对少阳病,本是柴胡证,假如反用催吐、泻下、发汗、温针等治疗,柴胡证不见了,而见谵语的症状,谵语是误治之后的结果,这是“坏病”。这时,不能因为以前是柴胡证,还给他用柴胡。
坏病的情况就很复杂,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多,所以知犯何逆,以法治之,给医生一个原则,见其病而知其源,要观察脉证的反映,要了解误治的具体情况,然后以法而治之。“知犯何逆,以法治之”与16条“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是同一意义。可以互参。
267体现仲景一个重要思想:即方证对应。仲景使用“隋证治之”,全文有两处,使用“隋证良验”一处,使用“方相应”一处,以及本条“以法治之”,都是谈同一件事。
将这些部分录于下:通脉四逆汤组方,有“病皆与方相应者,乃服之。”第16条,“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辩发汗吐下后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二有“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辩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六有“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分析:“热而上身出汗、苔淡黄”,阳明,脉弦,少阳脉,“胸满”,热痞雍塞,阳明少阳兼有,“腰以下怕风,当夏仍围被”,太阴寒。
案底:附子泻心汤,二剂愈。案例出自“遯园医案”。
附子泻心汤可划归厥阴,跨属阳明太阴、少阳阳明太阴。
【插曲病案2】:初病恶风、微汗脉弱,医以麻黄汤,遂漏不止,仍发热,心痛心悸,夜不卧而谵语,不识人,筋惕肉瞤,振振动摇。
分析:初病为太阳表虚,若无其它证当与桂枝汤。医以麻黄汤属误治,致使“遂漏不止,心痛心悸,夜不卧而谵语,不识人,筋惕肉瞤,振振动摇”,乃亡阳入太阴。“发热,夜不卧而谵语,不识人”为耗伤心神、虚阳外越。
案底:真武汤三剂,医生,许叔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