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朔丨我看老舍

鲁迅说过老舍“油滑”,叫我这半吊子北京人看,这是南方人对北京话的偏见,那不是老舍油滑,而是北京人就这么说话。老舍的作品有时给人感觉软,绕半天圈子不切题,正是有些失之厚道,舍不得,对北京小市民太热爱。他也没法儿不这样,那些人没一个外人,都是亲戚街里街坊的。

老舍不是那种一辈子只写了一本小说的作家,也不是一出手便才华立现的天才少年,像每一个职业作家一样,他的小说也是瑕瑜互见,良莠不齐。我觉得写得不好的首推《二马》和《四世同堂》。

我不知道老舍在《二马》中是有意做文字试验,还是当他打算要用他最熟悉的北京口语创造一种新的白话小说之后就决心一条道走到黑了。一个发生在伦敦的故事通篇用北京话叙述,连小说中的英国人也是一口京片子,怎么读怎么别扭,怎么读怎么难以置信。北京话的后面总是反映北京人的精神状态和生活态度,不是活在这个环境中的人不会采取这样的表达方式,放到英国人身上,似乎他们也一贯如此,真是有些油滑了。从这篇小说中,我看不到伦敦和伦敦人生活的丝毫真实影子,那就像炸鱼蘸甜面酱,强烈的北京话把这一切都串了味儿。

《四世同堂》大约是老舍最长的小说,当年播这部电视剧时盛况空前,那些光彩夺目充满人性的角色一扫“三突出”年代文艺英雄们脸上最后残留的红油彩。

看老舍的小说,觉得他叙事上办法不是太多,光靠对话支撑全局,在短篇中是一种范式,到长篇中就有点一头沉。这大概也是他的作品改成影视、搬上舞台反倒比写成文字要精彩的原因。

后期的老舍,小说很少写了,几乎是作为一个戏剧家活跃在北京人艺的舞台上。他写的那些《西望长安》、《春华秋实》,包括《女店员》等等不说也罢,看这些戏只是觉得这个人聪明,也足以为聪明人戒。聪明人有一个特点,就是善于把无价值的事做得有声有色,在玻璃鱼缸里游泳,也有乘风破浪的气魄。从回忆老舍的文章中看,老舍很为他的城市贫民出身自豪,从美国归来似乎还有些翻身的喜悦。

据说他有过续写《骆驼祥子》的打算,为了跟上形势,也曾到老北京人力车夫中打听,想寻出一个参加革命当了师长团长的,也好给祥子一个体面的出路,可惜,一个没有。这帮劳动人民并没有循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逻辑行动。不管老舍自己乐意不乐意承认,他是对的,祥子梦想的也只是自己买车,发财,当刘四爷。也幸亏他没找着一个当了老八路的样子,否则他再写了,真不知道会生出什么幺蛾子。至此,老舍作为一个作家气数已尽,“文化大革命”不来,他活着,也只有开会、住院、到处给人捧场说好、好好颐养天年的份儿。

老舍,像他同时代的大多数作家一样,只当了半辈子好作家。

这些年揭出了很多文坛上的陈年旧恶,在那个不道德的时代和更早之前,那些说起来近乎纪念碑式的人物都不分先后做了丑恶表演,你搞我,我搞你,其下作还不如今天监狱里关的那些刑事犯。就我的阅读范围,老腕儿们差不多人人沾包,以致使我有一个偏激的想法:老作家,都没有资格谈“人格”二字。

可是,老舍的人格伟大,能说他的作品也就当然比其他苟活下来一身污点的老作家更伟大吗?无论我对他怀有怎样的敬意也得不出这样一个肯定的结论。他是拿死拼出了一个人格,但这可以同时提升他的作品的意义吗?

作家的命运是沉浮不定的,作品都是活着的时候写的,要产生伟大的作品首先的条件是让作家活着,别老拿生死考验他。死亡,无论多么悲壮,也是对写作的打断。老舍,如果他偷生在人间,难免不付出人格做代价,但也就有了机会和可能写出真正伟大的作品。这部作品他已经开了头,写了八万多字,叫《正红旗下》。

朋友说:中国作家胡编的身外之事太多了,好像一写自己就小气,越会写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越叫有本事,赛着奔赴四面八方,活活给中国人创造出一种生动的纸上生活,以致使我们有时竟误会我们每天的生活不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我们该过的生活,还有一个更真实的生活在远处等着我们。很多糊涂人因此自我蔑视,把脱离现实当做一件很牛的事儿,想象不存在的生活这个传统那么悠久,中国人因而天生都有另一重人格。

朋友的话引起我的深思:我们是不是太在乎一个作家的人格完整了?老是提倡真善美,说惯了大话,把自个儿将在这儿了,逼得很多人东西没写完只好去做烈士。这个人格对作家真那么重要吗?简直无可选择,要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要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然很多老作家的经历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丢了人格之后文章的格也不复再有。

余华的《活着》讲到了对生命的尊重,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芙蓉镇》里也有类似的话:不能像人一样活,就像畜生一样活。张宇的《活鬼》把这个话更进了一步,不但要像畜生一样活,还要活出滋味来,活得比人还带劲。其实老舍自己也有这样的话,《四世同堂》中有一句台词:日本人厉害吧?架不住咱能忍!死,只能成全一个伟大的作家。咱们的伟大作家也太多了。

忍,没准能忍出一部伟大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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