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出台在即,再次回看“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

政策内容亮点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具体措施:

一是全方位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有效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等4项措施。其中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 ,到2022年力争所有街道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 购买服务 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 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
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重点扶持发展 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在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广泛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纳入预算内投资优先方向,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建有一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二是繁荣老年用品市场

主要包括创新优质老年用品供给、激发老年用品消费潜能等2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开展老年用品质量提升行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老年用品质量;鼓励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引领老年用品消费潮流。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消费支撑保障

主要包括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到2022年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2020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四是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业态

主要包括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打造“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等2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五是提高老年人消费支付能力

主要包括发挥商业保险保障作用,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切实降低养老服务成本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体系有机衔接,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解决不同层面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采取购买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措施,推动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切实降低社区养老服务成本和价格。

六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

主要包括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服务消费环境,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3项措施。《实施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
政策解读

一、养老服务方面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扩大养老服务的具体措施,其中对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着墨最多,提出的要求最为明确具体。《实施意见》将社区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供给建设的首要的内容,把社区养老机构定位为能够提供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 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支持其获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要到2022年实现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这也意味着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将成为养老服务建设的重点。

二、养老人才培养方面

在养老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组织编制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大纲,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重点提出了要把消防安全技能作为养老护理员必须具备的技能;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实施意见》将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作为培养计划的重点,并提出了明确的培养目标。

三、养老支付方面

在养老支付方面,《实施意见》重点提出了要发挥商业保险保障作用,将商业保险作为提高养老支付能力的重要渠道,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其次,《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继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挥补贴、救助制度的保障作用。

四、养老消费方面

在养老消费业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和“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创造养老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

研究观点

本次民政部出台的《实施意见》重点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提出要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为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并要在2022年实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成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的重点;在养老支付能力建设方面,《实施意见》将商业保险作为提升养老消费支付能力的重要渠道;在养老人才培养方面,要建立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不断扩大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的培养数量;在养老消费培育方面,实施“养老服务+行业”,“互联网+养老”发展模式,拓宽养老服务与旅游等行业的融合力度,打造智慧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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