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问名医】正确认识和处置过期药品
药品是用来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特殊商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中不可避免会产生过期药品。政府职能部门历来高度重视对过期药品的处置。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到:加强药品有效期和包装材料管理,规范过期药品等废弃药品及包装材料的处置。现实生活中,公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存在误区。
过期药品是指过了能够保证该药品质量的时间期限,不再堪药用的药品。很多人对过期药品的危害认识不足:少数人不以为然,继续使用;大部分人就像不吃过期食品一样,坚决不再使用。其中部分人会将过期药品随手扔进生活垃圾中,有人好心地把药品剥除包装,溶解后倒进下水道,还有少数人将其送或卖给走街串巷的收药人。其实,这些做法都有误区,过期药品根本不是菜皮、果壳、包装盒等一般废物,而是危险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个人继续使用过期药品,威胁生命安全。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劣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药品过了效期,要么有效成分含量下降,要么分解产生有害物质,继续使用,一方面肯定不会有满意疗效,还会贻误疾病的治疗,另一方面会因内在质量等发生改变,危害人体。
2,过期药品回流市场,成批危害群众。一些不法分子低价回收过期药品,改换包装后,通过非法渠道销售到偏远,特别是农村地区,常见的是一些无证诊所,继而再次流到患者手中,严重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随意丢弃过期药品,会引发环境污染问题。过期药品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一方面,直接丢弃过期药品,或者混在生活垃圾中填埋,会污染环境,一些特殊性质的药物,如强致敏性、挥发性药物,还有有毒的抗癌药,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更严重。另一方面,随意丢弃抗菌药物,会打破环境中的菌群平衡,增加环境中的细菌耐药性,人感染该耐药细菌后,再使用这些抗菌药物就会不起效。
1,药店途径,居民可以将过期药品送到社会药店的“不合格药品回收箱”中,由市、区药监部门集中,做无害化处理。
2,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途径,随着上海市政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的推进,药品回收纳入垃圾分类全程管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和干垃圾”四分类标准,其中,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3,国家职能部门、企业、医疗机构的公益活动。国家、上海市食药监管部门每年9月组织药品安全月系列活动,年底组织清理家庭小药箱,卫计委、药企、医疗机构开展合理用药进社区活动等公益活动,参加活动的药师可引导民众处理过期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