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汽车消费向“使用管理”转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鼓励各地调整优化限购措施,增加号牌指标投放”。从“购买管理”转向“使用管理”,是刺激汽车消费需求、恢复经济正常增长的重要治理转型,亟待政策的配套跟进和各地的支持配合。
汽车对大部分家庭来讲都是名副其实的“大件”。回顾“十三五”时期,伴随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的升级,汽车产销保持较快增速,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尤为快速,连续5年位居全球榜首。安全、科技、环保、自主创新的汽车产品与文化正平稳“驶入”千家万户,汽车产业称得上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7亿辆,但人均指标仍不及全球主要经济体,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仍有不小差距。无论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缓解经济下行压力,还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车用车需求、改善民生福祉,都需要进一步挖掘、释放对汽车的潜在需求,都呼唤汽车消费政策的全面转型。
要看到,从购买管理转向使用管理,不仅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因为我们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治理能力。一个时期以来,全国许多地方特别是一些大城市通过摇号或竞价的方式发放车辆号牌,限制消费者进行汽车消费,其实是一种特定阶段的特定举措。大城市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加上公共交通的不完善,导致机动车的激增与道路的承载力之间矛盾尖锐。严格的购买管理暂缓了矛盾堆积,为政策跟进留下了时间。从产业政策看,近两年相关部委先后出台政策,提出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支持政策等。当前我们已经有条件通过减少城市限购、加强使用管理来合理引导居民汽车消费,同时疏解好交通拥堵等矛盾。
比如,交通信息技术中的大数据处理平台,完全能够实现对拥堵的预警与疏导,与收费系统联网又为拥堵费的收缴创造条件,进而推动城市区域内合理交通导流。而特大城市的新城新区、非中心区域乃至农村地区,在管理技术升级后也没必要在汽车销售环节“较劲”。这方面,“十三五”时期全国已有不少创新探索,如北京城区为解决居民停车难推出“五证合一”试点,定向增加新能源车牌向“无车家庭”倾斜,还有城市尝试运用经济杠杆调控。办法总比困难多,加快改革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征收及分配方式,探索完善治理手段和治理水平,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城市病并非不能解决。
任何治理转变都不能简单化、一蹴而就,都需要系统考量和稳步推进。与购买管理不同,使用管理更注重政策与改革的全生命周期。比如,汽车流通体制改革应该深入推进,通过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此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也有待释放,新一轮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已在路上,农村居民购买特定车型的补贴优惠力度很大。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二手车交易便利化,自主品牌技术提升、上下游相关产业的拉动以及使用环节的收费标准等,都离不开各级各类规划指引下的统筹推进、精准施策。
使用管理,贵在精准,难在精准。说到底是要遵从汽车市场的经济规律、尊重车企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有为政府的积极作用。有规划的严肃性,有治理的科学性,有调控的艺术性,让改革有力有度有效,一定能把好从购买管理转向使用管理的方向盘,增强汽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