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河南职称投票落选女教师:荣誉排名第二,教学成绩何以倒第二
【平湖一柱 第1384】
【事件回放】2020年10月,河南焦作某校一女教师因怀疑自己在学校职称评审中遭遇不公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布消息,并向教育部门投诉。近日因为不满当地教育局回复,又将教育局起诉到法院……
【正文】
河南女教师职称投票落选事件不断发酵,网友们评论几近一边倒——对女教师表示支持。但我以为,网友作为“局外人”,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该地教育局调查结果显示,该学校这次教师职称申报量化积分由五部分构成:职业道德5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教育教学业绩60分、荣誉资历5分+附加分,民主测评(也就是女老师说的投票啊)15分。
在荣誉资历一项中,其中的5分,17人中最高得分3.5,最低得分2.5,女教师得3分,排名第三,但注意这里的这个第三有13人并列——也就是这一项3分以上就有15人啊。
荣誉资历中的附加分,17人中,最高得分是47.4分,最低得分是35.1,女教师得分是43.8,排名第二。
通报中没有具体说明5分和附加分各自包含的内容,但按照“惯例”,5分想必是资历——一般包括教龄等。而附加分一般是指荣誉,因为“不固定”,所以没有规定具体的分数。
教育界,各种荣誉虽然名目繁多,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三类:一是综合荣誉,二是单项荣誉,三是能力荣誉。
综合荣誉指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后颁发的荣誉,多是由各级政府在教师节或其他重大“节点”颁发。
单项荣誉指由于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某个方面业绩突出获得的荣誉。如我们这里有“课程与教学先进工作个人”,指在平日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和学校要求、工作认真,教学成绩突出者;再如“优秀指导教师”,指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成绩优异者。
能力荣誉,是指教师个人业务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参加优质课、教学能手、教学新星、英才、名师等各种比赛、评选活动中获奖,当然也包括老师自己撰写的论文获奖或发表、课题研究结题、研究成果获奖等。
这三类荣誉中,能力荣誉基本上只与教师个人相关,只要教师个人业力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参加各种活动即可获奖;而单项荣誉则必须教师与学生通力“合作”——就是教师的能力要通过学生表现出来,其实是教师出力流汗,努力工作的见证;综合荣誉则前两类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表彰的条件和要求,按照学校评估方案,从教育教学的全局出发,对教师所有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综合评估,评出最优者(当然,实事求是地说,现实中,这个“最优”,也是相对“最优”,否则就是“抬杠”了)。
从理论上说,一名教师的这三类是相互关联的,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就好,综合评估就会“最优”,能力和业绩应该是成正比的。
但是,从以上分析我们也不难看出,现实中,如果一个老师业务能力强,就可以获得很多优质课之类的荣誉,也可以发表很多的论文,但如果这个老师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愿在实际工作中出力流汗,那么他的个人能力就无法转化成教育教学业绩——学生考试成绩优秀、学生参加各种比赛获奖。也就是说,有时候,有个别教师,个人虽有能力,但却不一定肯撸起袖子加油干。
在这里,值得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由于第三类证书——个人能力证书获得渠道比较宽泛,很多时候是可以“绕开”学校的“个人行为”;而我们的现实社会,就像网友们所说,是极其复杂的,个别“有关系”的老师,在第三类证书的获得上,也是有机可乘的,这也可能导致个别老师,教育教学能力虽然平平,但证明能力的各种证书却也会攥着一大把——名不符实啊!
据当地教育局通报,女教师附加分一项排名第二,但教育教学成绩一项却排名倒第二,如此二律背反,不合逻辑啊?
所以,在这里,我觉得这位女老师,有必要把自己“附加分”一项得分的依据晒出来、如果是荣誉证书,更该把这些荣誉得来的过程晒一晒,让我们“局外”网友们开开眼,明白明白,一个附加分(极有可能是荣誉得分)如此之多、在17名教师中排名第二的“高水平者”,何以在教育教学业绩评估中排名倒第二呢?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 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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