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后果|林教头谈劳动法12
今天是林教头谈劳动法的第十二堂课:几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后果!怎么总是用人单位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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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足20%,而到201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第二次《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时,大多数地区规模以上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8%以上。
为什么要在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支付二倍的工资呢?
查询立法资料得知,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人大常委委员和社会各方面非常关注我国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要求立法予以解决。
经他们调研和反复研究,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有用人单位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也有一些劳动者不愿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但主要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所导致。
而据说企业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是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压缩成本、逃避交纳社保费用等。有的劳动者不愿意或者没有意识到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劳动者出于自由跳槽、规避交纳社会保险的考虑,不愿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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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时候的设想都很美好,现实的情况却很骨感。有数据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不愿意订立劳动合同现象明显增多。
劳动者方面主要有三种情况:
1.劳动者集体拒绝订立合同;
2.优势劳动者故意拖延订立劳动合同;
3.劳动者以赚取两倍工资为目的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原因主要是用人单位不重视或者平时劳动合同管理不严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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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难道用人单位不知道没有书面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严重后果吗?
首先,没有“千载难遇”的理由,一般定性为用人单位违法而不是劳动者违法!
其次,老板请看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五大法律后果。
第一,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尚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1款)
第二,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2款)
第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1款)
第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2款)
第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
以上“五毒俱全”,万一用人单位中招,还不是“死翘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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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方便,我把劳动合同法规定原文奉上,可以自学自学,能否成才看您造化了!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