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到底是什么?两分钟带你迅速了解做公证到底有什么用
#公证普法
我国的公证机构是哪个机关?公证活动是什么?做公证到底有什么用?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相信很多人对“公证”这个词并不陌生,无论是在影视作品还是日常生活中都常常听到婚前财产公证、遗嘱公证、房产公证等说辞。
但是公众对于公证活动的了解远远不及诉讼和仲裁,公证活动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做公证到底有什么用呢?
小编为您整理了下列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界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简单的说,公证主要就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正的确认某件事或某个文书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的一项证明活动。这个证明活动的证明效力在很多场所都远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我国的公证机构
我国的公证机构就是各个公证处。和法院、检察院不同,我国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而是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比如经济发达的地区一个市辖区可能就有两三个公证处,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整个地区可能也就只有一个公证处。目前各地区合作制公证处也在设立中。
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机关还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比如发往域外使用的文书必须经过公证,再经外事机关或使领馆的认证才能取得使用国的承认);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公证活动有这些用处
1、减少诉讼活动的发生
公证活动和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发生在纠纷之前的,运用好公证活动的话,可以有效避免诉讼活动的发生,节省时间、精力和金钱。
比如标的额比较大的合同如果在一开始就在公证处签订了经公证机构公证并赋予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即使日后发生纠纷也可以不打官司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份文书。
2、作为强有力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证明力高于其他形式的证据。比如在继承中,被继承人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3、广泛涉外场合下的“刚需”
公证在涉外情形下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比如侨胞要继承海外的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文书;出国留学可能还要办理出生、学历、未受刑事处分等公证书;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也需要在国内办理一些相关的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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