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解经之《道德经》:十三,行必有果,同道同德
第二十二章
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②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③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④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第十八章到第二十一章,是在建议大家要学会用道德的眼光来认知这个世界。从这一章开始则意在提倡大家用道德的行为来引导世人。
无,在道德经中是一个极复杂的词。它既表明了道用的积累从无到有的变化以及变化时默默无闻的无的特点,同时又说明了道之自然中无欲无争无名的无的道性。所以,无在道德经中是一个形神兼具的词。对为道者而言,无是一个极高的行道标准。圣人无为,它既要达到形式上的无,又要满足道之无的内涵。形式上的无,不是空无的表现,而是行为不对他人产生道德以外的影响。让“百姓皆谓我自然”!
大道的运行是无欲无求的,道作万物也是没有任何动机的。或者说本于自然是道的唯一动机。无为的形与神不仅在行为上要合于道,在动机上也要满足道本自然,无欲无求这一点。圣人无为,在动机上若不能满足无欲无求这一点,那便是有所欲,有所欲的道德行为至多算是仁义之举。也就是说,为无为,动机要纯行为要正。像水一样,无欲无求顺势而行。
为道者处无为之事,在动机上合于道,在行为上合于道。正确的动机,正确的过程必然产生正确的结果。至于这个结果能否满足弘扬大道的目的,为道者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个问题。为道者行事不被目的所左右。如果说,为道者为了弘扬大道,于是做了一件合道的事情,以此来倡导大家学道。这便进入了“上仁为之而无以为”的仁者之境。因此,处无为之事必须是行不言之教,也只能是不言之教,一旦有言便会离道失德。
所以这一章就是在告诫大家:圣人之无为只需一心向道,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至于会有多少影响不必考虑,也不必在意。因为“曲则全”——行必有果。
①:“则”有表示转折的意思,有时也表示因果关系。在这里,它表示的是一种肯定的判断。
曲是全的开始,枉是直的开始,洼是盈的开始,破旧是新的开始,少是获取的开始,多是迷恋(贪)的开始。
这一句的含义是,善行有善果,恶行有恶果,有为必然有果。
②:一,是道纪,是道的运行法则。圣人抱一,就是以道为本,就是为无为。
自见:表现自己。
自是:自以为是。
自伐:自夸其功。
自矜:自尊自大。
这一句的意思是:所以圣人行道天下,动机要本于道之自然,无欲无求。行为也要合道同德。不可以假借弘道之名来表现自己,也不可以通过表现自己的方式来弘扬大道。
③:行道天下而与世无争,天下才会信服。
④:行必有果,结果也一定会影响到他人。这并非虚言,只要向道之心足够虔诚就会影响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