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回复:安监总管[2012]103号隐患排查导则是否废止,是否继续有效?

应急管理回复:安监总管[2012]103号隐患排查导则未废止。

目前化工领域隐患排查有两份重要文件;

1、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2012〕103号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不注意的朋友可能有遗漏!

附件:最新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此隐患清单已根据最新法律标准规范修订,同时与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导则衔接,建议收藏,对照自查落实!

第二部分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2012〕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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