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婚姻与同性伙伴关系
编者按
本期推送的是Andrew J.Cherlin在Journal of Health and Social Behavior上发表的Health, Marriage, and Same-Sex Partnerships一文。文章主要探讨婚姻和同居对于同性恋和异性恋伴侣的自评健康水平的影响如何。目前的研究的结果表明,就健康益处而言,在美国,同居关系的益处仍然不如婚姻,即使伴侣的性别相同。此外,研究结果发现婚姻和同居可能具有相似的含义,对个人健康也有类似的影响,无论伴侣的性别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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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几年来,婚姻是否对个人的健康和福祉有利的问题一直是家庭社会学和健康社会学的主要议题。许多研究表明,已婚者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家庭收入方面比未婚者要好。然而,这些关联并不能证明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于婚姻是使人更健康、更幸福,还是更健康、更幸福的人自己选择结婚,并且一旦结婚,离婚的可能性就更小,这一问题一直有很多争论。
然而,直到最近同性婚姻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合法化之前,人们还无法确定婚姻所能提供的优势在多大程度上取决于婚姻伴侣的性别。现在,同性婚姻在美国好几个州(截至本文撰写时,已有九个州,还有哥伦比亚特区)是合法的,使我们有可能观察到没有性别差异的婚姻。现在要在研究文献中发表这些发现还为时过早,但我相信很快就会看到比较同性婚姻和不同性别婚姻的有益研究。与此同时,我们终于从全国范围内的大样本中获得了足够的数据,开始对同性同居联盟进行研究。过去,对同性同居联盟的研究一直不够充分,因为在全国范围内的调查中,同性同居联盟的数量不多,也可能是因为被访者个人不愿意透露他们属于同性婚姻的信息。文章使用了来自几个国家健康访问调查(NHIS)的数据来收集足够多的同性同居伴侣的信息,以将其的自评健康与异性已婚同居伴侣的情况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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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有了这样研究的机会,以及在不久的将来直接研究同性婚姻的可能性,我们应该如何将美国同性伴侣关系中的婚姻、同居和健康关系理论化呢?作者认为,最简单的理论始于这样一种观察,即亲密关系对于同性恋伴侣和异性恋伴侣似乎有着相似的含义。这一观察得到了关系研究文献的支持,尽管是基于小的、非随机的样本。对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和异性恋夫妇进行比较的研究发现,在爱情、满意度或伴侣对他们关系的优缺点的评价方面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我们可能认为婚姻和同居对于同性和异性伴侣具有相似的意义,因此对健康也有相似的影响。如果这个命题不能完全解释研究结果,我们可以引用更复杂的理论,例如:(1)同性婚姻对健康的益处是有限的,因为诸如对男女同性恋者的持续歧视会降低双方的健康水平,或(2)婚姻的独特效果只有在男女结合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平均而言,有一些根深蒂固的个性差异。
如果婚姻和同居的含义是相似的,而与伴侣的性别无关,那么我们就会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性别,同居伴侣对彼此的承诺都更少,更有可能分裂。与美国的异性恋的婚姻相比,异性恋的同居关系显示了这些特性。较少的承诺可能会导致双方较少关注对方的长期健康和幸福。我们可能首先会预期,在NHIS样本中,同居者中的异性恋者或同性恋的自评健康状况要低于已婚人士。然而,这里有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可能的话,一些同性同居者很可能已经结婚了。这些“夫妇”可能比那些即使有可能也不会结婚的同性伴侣对彼此更加忠诚。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NHIS数据中的同性同居者类别将包括承诺程度和稳定性各不相同的“夫妇”。因此,更好的假设是,同性同居者作为一个整体,在健康等级中处于中间位置:他们的自我报告健康水平会比异性同居者等级要好,但不如已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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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讨论
这就是文章中的分析所显示的:同性伴侣的自评健康等级处于中间位置,至少当作者只控制诸如种族、年龄、地区和年份等外生特征时是这样的。对社会经济地位的控制减少了两类同居群体之间的差异,但是,社会经济地位差异是美国同居和婚姻状况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因此包含这些差异的统计模型可能控制过度:抛弃了研究中现象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的变化。我们能从这个发现中学到什么?首先,正如作者所指出的,在这段历史时期内,有同性伴侣关系的个人,除了少数不能结婚的人之外,很可能代表着如果可以的话会做出结婚承诺的人和那些不愿意结婚的人的组合。换言之,同性同居者可能代表了一个中间群体,平均而言,他们比异性恋的同居者更像婚姻,但平均而言,比已婚夫妇更喜欢同居。他们自评健康状况处于中间位置的这一结果表明,除了性别因素之外,同居的某些因素将与婚姻分开。
但是,在我们看到直接比较同性恋婚姻和异性恋婚姻的个体的研究之前,我们无法真正对这些发现有信心。社会学家热切期待的这些研究将帮助我们回答诸如婚姻对健康和幸福的好处是否基于妻子,做性别化的“健康行为工作”,使其丈夫保持健康(通过提供情感支持、促进健康行为和定期看医生),或者婚姻是否是支持和鼓励健康行为的更有效的伙伴关系,而不管配偶的性别。而且,即使发现不论性别,婚姻对健康的影响更大,其优势也可能是由以下几个因素造成的:已婚夫妇享有更大的法律权利(包括各州同性婚姻法目前无法涵盖的联邦福利);两个人合作的效用,为了彼此的长期利益而相互支持和鼓励;或者是一种既适用于同性婚姻也适用于异性婚姻的自我选择机制。
目前的研究的结果表明,就健康益处而言,在美国,同居关系的益处仍然不如婚姻,即使伴侣的性别相同。此外,这一结果与以下理论相一致:婚姻和同居可能具有相似的含义,对健康也有类似的影响,无论伴侣的性别如何。作者希望未来的研究将显示性别和性的持续相关性。然而,作者预测,随着同性婚姻在更多的司法管辖区合法化,同性同居者的自我报告健康状况平均将会下降,因为拥有更坚实健康基础的夫妇更有可能结婚,而不是继续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