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100问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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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请问现在境内企业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的人民币款项为什么也要做国际收支申报呢?这个应该不属于报送范围吧?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章第一节申报范围和申报主体第四条的要求,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其中,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也就是说目前仅境内居民个人免申报,境内企业还需要申报。
62、境内个人向自己2年前在国外留学时开立的境外账户汇款6000美元,用于旅游。国际收支申报国别填什么?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版)〉的通知》要求,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居民发生的收入和支付款项,“付款人/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填写为境外居民境外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
63、请问外商投资企业用资本金对外支付货款,应使用什么交易编码和附言?办理业务时应重点审核哪些交易单证?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版)〉的通知》要求,境内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非居民发生的支付款项,境内居民应按照资金的用途性质进行申报。此问题应根据实际货物贸易资金用途性质进行申报。如一般贸易申报为“121010”,交易附言为支付**货款;进料加工申报在“121020”,交易附言为进料加工**支出等等。(**为实际交易内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便利银行开展贸易单证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汇发﹝2017﹞9号)等规定,10万美元(不含)以上的进口付汇,银行应审核合同、发票及进口报关单等材料,10万美元以下的进口付汇,应审核合同、发票等真实性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决定是否要核验关单。
64、客户中国居民A的配偶B是刚果金的非居民,与A结婚前有一女儿C国籍为刚果金,(即非居民C为居民A的继女),现C在美国留学,A能为其跨境汇款学费和生活费吗?国际申报交易编码,和附言怎么写?
答:A可以在额度内为C跨境汇学费和生活费。
根据《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的通知》(汇发〔2014〕 21号)要求,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的交易代码区分为一年以上、一年及一年以下,两类编码的选择视申报主体计划或意向的留学及教育时间而定。对不确定时间的留学及教育则视同为一年以上的留学及教育。一年以上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应申报在“223022-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交易附言为“一年以上留学生学费支出”;一年及一年以下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应申报在“223023留学及教育相关旅行(一年及一年以下)”,交易附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65、境内非居民涉外收入怎么申报?
答:根据《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的要求,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包括居民与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款,境内银行应在基础信息中的“对方付款人/收款人名称”前添加(半角大写英文字符)字样,并代境内非居民进行申报,“付款人/收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填写为境内非居民的常驻国家或地区。除有特殊规定外,境内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收付款,其交易性质统一申报在“822030-境外存入款项/调出”项下,交易附言注明“非居民从境外收款”或“非居民向境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