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教育的第一声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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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教育的第一声惊雷

2018年的倒数第二个工作日,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出台了一项重要举措,《中小学减负措施》,也即《减负三十条》。我认真拜读了全文,它对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规范要求,给2019年的中小学教育,擂响了第一通战鼓。

《减负三十条》,作为一项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教育措施,对于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的改革,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是,就像很早已经提出的实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查校外辅导机构等一样,由于我们的人才评价体制不变、选拔方式不变、高考指挥棒不变,最终都是大声地吆喝一通,又不声不响地轻轻放下。更何况这次提出的内容,很合理、很具体、但也很笼统、很粗糙,很多也只能像口号一样,好理解难把握,说着容易做着难。

例如:第一部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中,第四条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家长愿意吗?“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这是针对优等生、后进生、还是平均值?第五条要求,“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对老师的要求确实高,甚至可以理解为作业是为了应付课标,或者说应试?第二部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第14条要求,“严禁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超标培训”,它是不是也隐含着两层意思,第一,这些学科如果进行不超出国家课程标准的校外培训是允许的;第二,除这些学科以外的学科可以进行校外超标培训。第三部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这四条由谁来监督落实,学校敢吗?社会行吗?第四部分《强化政府管理监督》共九条,这部分又由谁来监督落实,就像要求全社会都来尊师重教一样,除了重视孩子的考试成绩是真的,其他都仅仅是一句口头禅。

当然,作为教育的政策导向,《减负三十条》描述的很现实,很清晰。作为一个教育人,我也真切的盼望它能够货真价实地落地,让新年教育的第一声惊雷,能够真正惊醒我们的教育。我们期待着它进一步的配套措施,我们更期待着它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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