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47,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解少阳微结之证。口不渴身有微热者,法当去人
参,以六、七日邪虽未解,而正已虚,故仍用之。外证
虽在,而病机已见于里,故方以柴胡冠桂枝之上,
为双解两阳之轻剂也。
伤寒五、六日,已发汗而复下之,胸胁满微结,小便不利,
渴而不呕,但头汗出,往来寒热,心烦者,此为未解也,柴
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注 伤寒五、六日,已发其汗,表未解而复下之。若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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