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就一定归属自己儿女吗?
近年来,由房产归属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尤其是由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纠纷更是不断。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父母出资购房,产权到底归谁?
我们暂把情形分为这三大类,分别讨论下:
1、父母出全资,产权未登记。
①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②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后,根据条例规定,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产权已登记。
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父母出资部分(多是首付款)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
①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之前,显然,该房子所有权应属于子女婚前财产。
②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可适用本条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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