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卷19饰邪诗解2明法者强道常法本
题文诗:
魏明立辟,从宪令行,有功必赏,有罪必诛,
强匡天下,威行四邻;而及法慢,妄予之时,
国日削矣.赵明国律,从大军时,人众兵强,
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时,国日削矣.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是明,世主弗为,
国亡宜矣.俗语有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
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
臣饰智能,法禁不立.妄意道行,治国道废.
治国之道,去害法者,不惑智能,不矫名誉.
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
禹朝诸候,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斩之.
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
镜清无事,美恶从比;衡正无事,轻重从载.
夫摇镜则,不得为明;而摇衡则,不得为正,
法之谓也.先王至治,以道为常,以法为本.
本治名尊,本乱名绝.智能明通,有以则行,
无以则止.智能单道,不可传人.道法万全,
智能多失.悬衡知平,设规知圆,万全之道.
【原文】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妄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
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
【译文】2
楚恭王和晋厉王在郡陵交战,楚军失利;恭王受伤。战斗正激烈时,司马官子反口渴要水喝,他的亲信侍仆谷阳捧了一卮酒给他。子反说:“拿走,这是酒。”侍仆谷阳说:“这不是酒。”子反接过来喝了,子反为人喜欢喝酒,觉得酒味甘甜,不能停下不喝,结果喝醉后睡着了。恭王想重新开战和他谋划战事,派人叫子反,子反借口心病而加以推辞。恭王乘车前去看他,进入帐中,闻到酒气而返回,说:“今天的战斗,我自个眼睛受了伤。我所依赖的是司马,司马又这般模样,这是不顾楚国的神灵,不关心我的民众。我不能和敌人重新开战了。”于是引兵离开郡陵,把司马子反处以极刑。所以说:侍仆谷阳进酒,并非本来就恨子反,而是真心地忠爱子反,但最终却恰好因此而害了他。这便是行小忠而害大忠,所以说:小忠是对大忠的祸害。如果让行小忠的人掌管法制,那就必然会赦免罪犯加以爱护,这样他同下面的人是相安了,但却妨害了治理民众。
当魏国正在彰明立法、从事法令建设的时侯,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罚,强盛得可以匡正天下,威势达到四邻诸侯;等到法令懈怠,赏赐混乱,国家就日益衰弱了。当赵国正在彰明国律、从事军队建设的时侯,人多兵强,攻占了齐、燕的土地;等到国律懈怠,执政者软弱,国家就日益衰弱了。当燕国正在彰明奉法、重视政府决策的时侯,东向把齐国作为自己的郡县,南向完全占领了中山的国土;等到奉法丢弃,政府决策不再实行,左右亲信相互争斗,君主听从臣下决策,于是兵力削弱,土地削减,国家也就受制于邻国了。所以说:严明法制的国家就强大,轻忽法制的国家就弱小。强弱对比是如此的分明,而当代君主却不实行,国家危亡真是活该了。俗语说:“家里有固定产业,即使荒年也不会挨饿;国家有固定法制,即使危险也不会衰亡。”舍弃固定法制而顺从个人意志,臣下就会粉饰自己的智能;臣下粉饰自己的智能,法律禁令就站不住脚。这样,随心所欲的做法就通行,以法治国的原则就废弃了。治理国家的原则,舍弃危害法令的人,就不会受智能的迷惑,不会被虚名所欺骗了。
过去舜派官吏排泄洪水,早于命令而抢先立功的,舜把他杀了;禹在会稽山上接受诸侯国君的朝见,防风氏迟到而禹杀了他。由此看来,先于命令的杀,后于命令的也杀,那么古代首先重视的是依法办事。所以镜子保持清亮而不受干扰,美丑就会因此显示出来;衡器保持平正而不受干,轻重就会因此衡量出来。摇动镜子就不能保持明亮,摇动衡器就不能保持平正,说的就是“法”。‘所以先王把道作为常规,把法作为根本。法制严明,君主名位就尊贵;法制混乱,君主名位就丧失。凡是智能高强的人,有依据就行动,没有依据就停止。所以智能是偏道,不能传给人。道和法是万全的,智能多有偏失。悬挂衡器才知道乎不平,设置圆规才知道圆不圆,这是万全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