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近年来,在深化平安鸡东建设中,鸡东县法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明显提升,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鸡东法院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参与,基层化解”的工作机制,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推动县委将社会矛盾化解列入年度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2018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意见》,为我县深化多元改革、推进多元化解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法治保障。
  2020年8月为了固化已有改革成果,解决遇到的瓶颈困难,实现“从粗放向精细”转型升级,提升纠纷解决体系的精细化水平,就调解组织管理、诉调对接精细化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是让组织管理更加规范化。人民法院积极支持各类调解组织的发展,有意识地培育多元化解社会治理主体,加强调解组织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对调解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实现其专业化和行业化。研究制定调解员认证标准和职业伦理规范,促进调解职业化,规范调解员准入制度,设置相应的调解员准入考核机制和淘汰机制,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将“三个比率”即乡镇、社区万人成诉率、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落到实处。
  二是让诉调对接更加精细化。完善调解与立案、调解与速裁、速裁与普通程序的衔接机制,促进纠纷便捷、高效、稳妥、实质化解。
  三是实现在线调解的智能化。按照市政法委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要求,完善在线调解系统,提高在线调解平台使用率。平台充分挖掘线上资源,汇集 23个调解组织、64名调解员并与调解组织、法院系统对接,为当事人提供立体化、全天候、普惠式的网络司法调解服务。
  2020年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553件。包括鸡东县乡镇灌区总站供水合同纠纷占比78.4%,哈达镇程家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占地纠纷案件占比6.79%。买卖合同纠纷占比3.15%、继承纠纷占比0.83%、民间借贷纠纷占比5.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占比0.33%、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占比0.5%、其他案件纠纷占比4.14%。调解成功案件497件占比89.8%。其中通过音视频调解案件187件,实现了线上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作者:闫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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