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吉如拉康
——吉如拉康
拉康,系藏语“佛殿”音译。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境内。坐西朝东。宽32.4米,进深30.4米,面积982平方米。吉如拉康规模不大,但其遗留下的建筑、雕刻、泥塑、壁画等非常丰富,对研究西藏历史、宗教、建筑、雕塑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寺院建筑分五个时期建造,第一期建筑为释迦牟尼佛堂及其转经回廊,始建于吐蕃早、中期;第二期建筑为那姆拉康,始建于8世纪上半叶;第三期建筑为嘎登曲工拉康,始建于11世纪;第四期建筑为寺院廊房、集会堂、转经廊及其僧房,始建于16~17世纪;第五期建筑为三个拉康、两个集会堂和经廊、僧舍,系1957年扩建后形成的小建筑群。寺院布局分为南、北两部分,南侧为寺院主体,由释迦牟尼佛堂、集会堂及转经回廊等组成;北侧建筑主要有纳拉康、嘎登曲工拉康等。
寺藏手抄经卷数量较多,约十几万页,其中不少属吐蕃时期,字体古朴,纸质较好,也有很多是16世纪遗物,是从吐蕃时期经书中辗转抄写而来。此外,还有桦树皮经叶残片,其字迹皆系墨书,形体古老。
2001年6月25日,吉如拉康作为唐至清时期古建筑,被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竹 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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