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生克制化(二)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火土金水,隔一相克,亦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又复克土。依次递相克制、制约,循环不已。
五行的相克次序,可能源于古人对四时气候“相胜”认识的反映,如《素问·金匮真言论》说:“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亦有认为与古人对五种自然物质的相互作用过程的直观认识有关。《白虎通义·五行》说:“五行所以相害者(相害,做相克、相胜解),天地之性,众胜寡,故水胜火也;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也。”《素问·宝命全形论》亦说:“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
五行相克,又称“遇三致克”,指五行相生到三数便产生相克。语出《易源》:“五行相生,遇三致克。”如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为“遇三”,因此而“火”来克金。其他类推。
五行之间的相克关系,《黄帝内经》称其为“所不胜”与“所胜”之间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五行相克,实际上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制约与克制。
3.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制则克制,化则生化,是指五行相生与相克关系的结合,亦即五行之间既有相互滋生又有相互制约,以维持五行之间的协调和稳定。五行之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则没有事物的发生发展;没有克则事物发展过分亢奋而为害为病。只有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辅相成,协调平衡,事物才能生化不息,生命机能才能正常维持。
五行的制化规律是“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五行之中某一行过亢之时,必然承之以“相制”,才能防止“亢而为害”,以维持事物的生化不息。
点击下面标题,了解最新课程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