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有个百年商号“尽盛魁”, 她的荣辱与莫家楼息息相关
“尽盛魁”系商号名称,由今中卫市柔远镇镇靖村刘家夹渠刘氏家族创立。明朝时搞“卫所制”,始有“中卫”之名。镇靖村当时称“前所营”,柔远堡称“中所营”,都是属中卫管辖的守御地方的屯垦军事组织。刘氏先辈刘成平撰于1896 年的《源流家谱》一部将时间的上线划在1698 年(康熙三十七年) ,从第五世尚字辈开始,其上还有四世,无疑这四代先祖应处于明代,刘氏家族最早的祖先应是明代中卫前所营有军籍的人员。尚字辈以下有善、文、永、天、学五世,计十世,历300余年。刘氏五世先辈刘尚录有二子,长子刘宝善,次子刘尽善,就是刘尽善创立了商号“尽盛魁”。刘尽善生于1886年,加上其父的有生之年,至全国解放后1954 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恰好一百年的历史。
百年“尽盛魁”经刘尽善、刘文儒(宗相、汉卿)、刘永祥、刘天聪四代人接续传承经营,顶峰时期拥有总店、分号七八处,17 处销售点,办事处七八所,烧房(酒坊>一座,油坊一座,当铺二爿,雇用先生(账房)35 人、相公(店员)60多人,有骆驼300多峰、羊400 只、土地280亩、县乡宅院6处、花园3处(莫楼1处、新墩2处)。业务经营范围北至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东达包头、北京、天津,南到固原、西安、汉中,西越兰州。是中卫乃至宁夏的巨商富贾。
商号“尽盛魁”从其先祖刘尽善的“尽”字起头,“尽”是尽善尽美、尽心尽力之意,把力气全部使出来,使之达到极限;“盛”指兴隆、丰盛、充足;“魁”,是高大、伟岸,在同辈中才华居于前列者。由以上辨析,不难看出刘氏先祖创业奋斗的决心、意志、毅力和以“尽盛魁”冠名做商号的良苦用心,中国古代出现的大商人范蠡(春秋未) 、白圭(战国时期) 、胡雪岩(清代) ,均被公认为“商圣”。他们在各自的时代独领风骚,成功的途径虽然各异,但其经验一脉相承,都适应了商业市场的规律 。“尽盛魁”其势力与影响力虽不能与之相媲美,但成功经验却有相似之处。
综观“尽盛魁”从起始、发展壮大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以下几点是值得肯定和称赞的。
具远见卓识,及时把握商机
清光绪末年,新墩官盐局收储外运的盐日益增多,急需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再建盐仓、骆驼场子以及办公用房。这要占用不少耕地。当时,新墩居民受狭隘的小农业经济思想支配,仍然重农轻商,有的富户虽然身在船、炭、商贸行列中,但仍依附于农业,缺乏远见,看不到商业经济带来的好处,不愿让地给盐局扩建,于是新墩盐局不得不另选新址搬迁。
在新墩从事盐业驮运的“尽盛魁”店主刘尽善看到盐业对一地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得悉盐局急需搬迁另寻新码头时,深感遇到千载难逢的发展机会,便带头并联络莫家楼地方民众,让出耕地,欢迎西北盐务局中卫盐场公署搬迁到莫家楼。盐场公署迁到莫家楼,莫家楼码头便成为中卫县位居经济首位的转运码头了。
刘尽善洞悉盐业经营的巨大利益,有远见卓识。盐局搬迁至莫家楼的事,他哥哥刘宝善就很不赞成。刘尽善说服哥哥与其共事。不仅让出他家在莫家楼的土地,还在盐局未建成前,先在与莫家楼毗邻的镇靖堡刘家祖产的耕地上,围起倒盐场子,暂代盐仓,人称“刘家盐房子”,帮助盐场公署在盐仓未建好时就开始了盐业的运营。
盐场公署设场长一人,下设财务、产销两科,配有武装缉私队。整个机构的规模比新墩的官盐局大得多,占地一百余亩,仓库管理及司秤人员共60 多名。盐场工资待遇较宁夏省属人员优厚,按月发放,因而盐场工作人员一职很为一些人所注目。有的教师想当盐场录士,还得报名考试。
莫家楼盐场公署建成后,原在新墩的“全兴盛”(王明德、王恩鸿经营)、“楚茂隆”“裕泰和”“恒兴成”以及姚家粮店等盐店、粮店,也随之搬迁到莫家楼,以后又新增乡绅刘端甫家的“余庆恭”、赵鸿典(河北人)开设的“鸿泰店”、莫楼人氏李自明的“春兴永”及一家回民开设的粮店。一时间,中卫城乡豪绅、富户的资金都投向莫家楼的盐运业,以获得商业上的巨额利润。
实施盐业经营的大转移、盐场公署的建设,及其建设期间的盐运营业不停歇,刘氏家族是最大的功臣,最大的商机自然为其占有。
诚信灵活经营,获得人脉和信誉
莫家楼码头的特点,是以盐运为主,河上航运业已退居其次。特别是自民国26年(1937 年)抗战爆发后,宁夏以东、华北诸省区相继沦陷,海盐,山西潞盐、运城盐停运。豫、陕、陇东等地民众的食盐,都仰赖中卫运盐至平凉、固原、西安、汉中等地。于是中卫盐场公署盐的转运业务,就更加紧张繁忙起来。
莫家楼各家粮店中,“尽盛魁”由于经营时间长,资金雄厚,蒙汉贸易关系好,因而业务范围广,生意做得活,发展较快。在其经营高峰时期,仅本家用于驮盐的骆驼,就有300多峰,有大小几个骆驼场子,其用人和占地之多,就可想而知了。另有更多的蒙驼驮盐到莫家楼盐场,盐场将蒙驼盐储仓后,开给票据,蒙民到“尽盛魁”凭票装取粮、酒、烟、茶以及布匹、绸缎等物,并就此食宿。晚上,“尽盛魁”有专人到盐场结清当日各驮户的账目及领款手续,第二天一早返回蒙地,不费时日。而蒙民应办的一切运盐手续,统由“尽盛魁”出具的凭证与盐场结算 “尽盛魁”成为盐场公署的一个分理机构,其办事抽佣金百分之五。
平凉、固原南路盐商运来的百货、杂货、山货以及各色杂粮,也多在“尽盛魁”卸货销售,凭票到盐场装盐运回,其账目手续也由“尽盛魁”账房与盐场结清。“尽盛魁”东家兼经理刘汉卿忠厚诚实,做生意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深得蒙民及客商信任。为了方便驮户“尽盛魁”还在省外终运地——固原、宝鸡,西安、汉中等地设专人驻守,似今日之办事处一般,清理起运时扣留的半数运费,并处理其他要办的事项。
“尽盛魁”还派人在蒙地大量收购畜产品皮毛、发菜,从平凉、固原购进核桃、花椒等山货。这些土特产除在本地交易外,还和本地特产枸杞一起运往天津销售,这也是营业中的大宗生意。当时蒙民受通行货币贬值之害,均不愿收流行纸币。“尽盛魁”为使牧民免受损失,无论收购皮毛,还是结算驮盐运费都以实物相交换,双方论价公平合理,“尽盛魁”以账目为依据,不欺瞒,不压价抬价,因而赢得蒙民的信赖。因之,“尽盛魁”与左旗的达里札雅王爷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受到王爷的保护,“尽盛魁”在内蒙古的商贸营业从未遭受过诸如抢劫之类的损失。
解灾凶,变祸为福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树大招风。”“尽盛魁”不欺压百姓,老百姓口碑不错,“尽盛魁”做生意,恪守经商之道,不以势欺人,不尔虞我诈,同行中信誉颇佳,但在一些权势者眼里,“尽盛魁”财富迅速壮大,却使他们心生嫉妒。这种畸形并带有仇视的心态,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尽情发挥。
祸端终于发生了。
民国24年(1935)腊月初九黄昏,“尽盛魁”钱柜被盗,丢失省钞1250元(约合银圆500 元) ,报莫家楼派出所查找破案。派出所所长姓杨,是“尽盛魁”的常客,接到报案,心想财路来临,喜上眉梢,立刻率警员到现场侦查。找嫌疑分子轮流拷问,折腾了3 天,弄得鸡犬不宁,却没有结果,耗去事主大量烟土酒肉。
接下来确定了嫌疑人徐大手,重刑之下徐大手如实招认。当时刘汉卿尚在天津,二掌柜刘永祥除用酒肉招待警察,又奉送辛苦费100 元。
徐大手名生财,有偷窃毛病,外号“大手”。杨所长从徐大手身上搜出不到百十元省钞,又抄家,只搜出店内包钱专用的旧账纸。杨所长不轻易放弃难得的追赃肥己的机会,连续严加审问,致使徐生财在刑杖之下几次气绝,但钱已被徐生财挥霍殆尽,追回已无可能。可杨所长另有打算,在其授意下,徐大手供说是“张子全叫他去偷,钱都给了张子全”。案情转而复杂,而这正是杨所长所要的。
张子全年轻能干,曾替掌柜数次到天津承办商务,仕途正红,哪想到祸从天降。在酷刑拷问下,休克多次,只含混应承“有”,再要他答应退赃,则“没有”。杨所长苦思冥想,已黔驴技穷,只好将案件并罪犯上交县警察局。
局长张干臣,更是刘汉卿席上的常客,接案大喜,招财的机会来了,即着办事老练的刘巡官认真审理,务必追出赃款。可此时的情况是:徐大手是一只死耗子;张子全家道早已中落,苦无积蓄;事主“尽盛魁”是只大肥羊却因大掌柜不在,手下还以为县警察局长会向他们说话,竟致没有人送钱。刘巡官无奈,便独自骑马直奔“尽盛魁”处,坐在柜房传来有关店员问话,回时只得辛苦费100元。接下来坐堂审问,各种刑具用尽,张子全死去活来,奄奄一息才开恩停审。
后来驻军借机介入此案,旅长马英才窃喜,办案意境更高。团长秉承旅长旨意,命参谋写了一篇《富商与小民》的文章,说刘汉卿私设公堂,屈打小民招认做贼,送《宁夏民国日报》发表,又叫张子全向马鸿逵主席递上诉冤状,要求惩治富商。
《富商与小民》一发表,就轰动全县,刘汉卿顿感事态严重,意识到地方权贵、军界有沆瀣一气、借机制造事端、大敲竹杠之势,不破财是不行了。他权衡利弊,为暂避风头,立即到定远营(巴音浩特)达王处“躲难”,乘机请王爷向马鸿逵说情。然后一面打通军队的关节,一面积极做张子全的工作。
军队又把《富商与小民》编成话剧,由参谋、副官们担任角色,在县城高庙戏台公演。剧中的刘汉卿做尽坏事,是个作威作福的坏人。他满面杀气,眼斜口歪,坐在公堂后喝令吊打张某。舆论对刘汉卿更加不利,好在他已四处活动。经过近一个月的斡旋,所谓“好话说到,礼物送到”,终于达成协议。刘汉卿为了此案,送马鸿逵花园一座(新墩花园),送达王,“宝雨衣”一件,其他有关人员均各有送。此事结束,刘汉卿非但声誉无损,反倒当上了中卫县的参议长、宁夏省参议,身价倍增,在政界说话也举足轻重了。一股掀天的巨浪被刘汉卿轻而易举平息了下去。
倡办地方善事,赢得乡誉
刘汉卿继承祖业,发展壮大了“尽盛魁”产业,成为中卫乃至宁夏巨商富贾。“尽盛魁”带动了莫家楼及全中卫县经济的发展。鼎盛时期,莫家楼每天有几千峰骆驼进出,上千人参与盐业市场活动,杏仁、粉条、香烟、水烟、白酒、香表、纸张、布匹、绸缎、棉花、中药材等四五十种日杂货物罗列于莫家楼大街,莫楼人自豪地说:“中卫城里有的,莫家楼有;中卫城里没有的,莫家楼也有。”1937-1945年,是莫家嵝鼎盛时期,盐务局及各大商号仅在此一地就雇佣临时工近1500人。 短短一条街有酒馆5 家,赌场多处,中卫县本土戏班和外来的戏班经常在这儿演出,连卖娼者也有十余(家)人,不挂名称,多在晚间接客。
在当时,一担盐可以换取三担麦子,在盐务局背盐的工人,虽说辛苦,但一人劳动可以养活四五口人。跑贩运者获利更多一些。记者宠戈在《塞北江南的中卫》中写道:“村子里的人民和盐场里的工作人员相处很好,上午从事农业,下午搬运盐包到河岸,每天得两毛钱的工资,用车运的可得二元左右。因为有这项副业收入,所以人民生活比别的村子的人民倒宽裕得多。”“由盐场筹款办有小学一所,男女兼收,因为办理完善,入学儿童异常踊跃。”
刘汉卿乐善好施,经常带头兴办地方公益事业,并号召各字号赞助办学、建庙,支持砖塔庙会唱戏,每次都花费五六百银圆。曾先后赞助修桥5座,筑路10公里,捐款600银圆。兴办莫家楼学校,捐献800银圆。民国18年,甘肃大灾,出资500银圆设粥场赈恤救济灾民。本地春荒时,每年都捐出粮食数十担,解决附近农户籽种和吃粮之急。今古稀之年的高级畜牧师王学仁回忆说,20世纪40年代,他奶奶死了,家里穷,没有坟地,“尽盛魁”掌柜送给他家一块地埋人,还给了一袋子黄米解决吃粮困难。1933年春,刘汉卿前往京津办理对外贸易,途中住包头悦来客栈,适逢中卫旅平学生潘钟林(共产党人)等十余人无钱回家被困在包头,刘汉卿得知原委后,即令其侄刘永祥兑给路费,使十多位中卫学生顺利返乡。
刘汉卿平时做善事、好事,关键时刻济人难,慷慨大度,赢得地方百姓一致好评,许多人把他叫作“善人、好人、恩人”,刘汉卿发财致富不忘乡亲,难能可贵,他给后人留下了太多的文化传承,仍然值得今人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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