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六 13,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少阳病篇
用之宜决耳。
伤寒弦脉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
则讝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
注 不曰少阳伤寒而曰伤寒略言之也,谓此少阳病
是从伤寒之邪传来也,脉弦细少阳之脉也。上条
不言脉此言脉者补言之也,头痛发热无汗伤寒
之证也,又兼见口苦咽干目眩,少阳之证故曰属
少阳也盖少阳之病已属半里故不可发汗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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