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可以,风险自负,国家不能为贷款平台开...
放贷可以,风险自负,国家不能为贷款平台开通征信系统。放贷平台又要放贷盈利,就要负担风险。你既然要放贷,风险评估和防范要自己负责: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以向债务人输送资金,达到自己的盈利目的,所以,毫无疑问的是,借贷关系,就是投资关系。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借贷,不能把责任甩给借款人,这样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借款人之所以借钱,本身就是自身的财务状况出了问题,才会去借钱,但是,你为了收取利息,义无反顾地把资金借出、说明你己知风险,所以就是你已经默认了这种风险。既然有风险,做生意有赔有赚,这是很正常呀,借款人借钱去投资,如果投资有赚,连本带利还了款,你就赚了;如果投资失败,你就赔了,不能把借款人列入失信人名单,这样只是把人逼得走投无路。做生意,那里有稳赚不赔,相信放贷人心里都清楚。所以,有时退一步,海阔天空。(平安一折转让债务,为什么就不让债务人打折还款)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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