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将行,5月1日医保使用习惯将迎来大改变

在不断提高社保福利的同时,国家也在不断完善社保制度,尽量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公平公正的享受社保待遇。2月19日,医保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再次对医保卡使用问题作出了一定规定,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其中,以下几点最为关键。

1、不得通过医保转卖药品,接受现金返还、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

随着医保的缴纳,个人账户都会积累相应的资金。有些人为了能够使用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就会使用自己的医保卡帮助他人买药等等。除此之外,还有部分药店等医疗机构也会为参保人提供相应的“便利”,直接出售柴米油盐等日常用品,入账时却记录的是医疗用品,方便人们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部分人群手中的医保卡已经成为了“购物卡”。

这无疑违背了医保设立的初衷,因此新规中明确提出,对于此类问题进行整治:参保人应持本人医保卡就医、购药,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医保卡将严格执行“一人一卡,一人一用”,凡是遇到需要使用医保卡的情况,必须进行相应的实名认定,方可进行使用。个人、机构骗保,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都会得到遏制。

同时由于医保卡的使用记录都会被录入系统之中,如果使用医保卡为他人购买了一些特殊药物,将会对自己之后的商业投保等造成一定的影响。保险公司会根据医保卡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患有或潜在一些特殊疾病,受此影响,很有可能会拒绝投保。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个人医保卡的使用情况,不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

2、不得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过去,不少人在老家缴纳了居民医保、新农保等医保项目,在来到城市工作后,又参保了职工医保,由于医保体系之间没有实现互通,导致不少人明明已经使用了职工医保进行报销,之后又回到老家二次报销,重复享受医保待遇。据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约有7.8%的人存在重复参保问题。

我国已经在组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后续两个系统应该可以实现共通,这类情况就能避免了。对于参保人而言,也要避免重复参保的情况发生,毕竟最终能够享受的只有一份医保待遇,重复参保只会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新规页针对一些违法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新规的实施,不仅对公民个人,也对零售药房等机构作出了规范,相信新规实施后可以很好地改善这些问题,更能对医保起到长期的规范。相信未来,医保制度还会不断的完善,到那时候,每位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到一个“健康”的医保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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