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三 | 人类的高等之处
人类的高等之处
对于“人”的定义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是能够制造并运用工具的高等动物。我有时在想,人的“高等”到底“高”在哪里呢?今天读法国作家布封的一篇叫做《狮子》的文章,才恍然大悟。
人类与动物比较,至少不受气候环境的影响,它不论在炎热或寒冷地区甚至海洋里都能生存。人类生来就是来统治地球的,整个地球都是人的活动领域,它适合于地球任何环境。只是因为在不同的气候和环境里,肤色有所不同罢了:如欧洲人是白色的,非洲人是黑色的,亚洲人是黄色的,美洲人是红色人。而且这些人种之间也可以互相混居:即白种人可以混在黄色人中间生活,黑人可以生活在白种人之间,虽然有时也会出现种族的歧视,但总体上还是可以生儿育女,让子孙得以延续下去的。
可动物就没有这样幸运了,首先,它们的活动范围就要比人小得多,对于气候和环境的要求也苛刻的多。比如有的动物只能在热带生存,有的只能生存在寒冷的气候中,如果换个位置,它们就都不能活命。比如狮子它从来就不生活在北方地区,鹿在南方就很少见到。每种动物它们都有各自的地域和故乡。也可以说,每一种动物都是它所生活的土地之子。可以这样说,这样或那样的动物都出自这样或那样的环境和气候。
其次,它们不允许混居。如在狼群里,是绝对不允许有老虎存在的,在羊群里当然也不允许有狼的生活空间,它们之间没有共同生活的理由,狼即使要生活在羊的中间,也要“披着羊皮”来伪装自己。“弱肉强食”永远是动物们的法则。甚至在同一个种类的动物里,它们都有自己的领地,同群的动物甚至可以闻出来自己同伴的气味来。它们不允许外面的“动物”进入它们的领地,否则就只能用决斗来决定谁有居住权了。
人类有宰杀和保护其他动物的权力。现在为什么提倡人与动物有平等的生存权?几千年来,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或口福,不知杀戮了多少动物!有些动物都灭绝了或濒临灭绝的危险了。因为人类滥杀无辜到了极限了,再不保护就再也见不着某些动物了。同时地球之子,为什么人类就有这种权力?以至于现代的“文明人”不得不提出要保护动物了。可以说提出“保护动物”是人类的“高等”之处,但这难道就没有人类的一点私心?或满足于观赏,或满足于美味,或满足于狩猎。君不见,在强大的保护攻势之下,还是有人猎杀珍稀动物。这是多么的无耻!
我想,人类的高等之处就是以上四点罢。
2017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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