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德斯绘画:见证巴洛克
17世纪开始,从音乐、建筑、装饰艺术、绘画,整个欧洲的艺术领域都盛行着一种艺术风格——巴洛克。这种风格运用夸张的运动性和清晰可辨的细节来营造戏剧、紧张、繁琐、恢宏的效果。这种风格于1600年左右起源于意大利的罗马,随后便散布到欧洲的大部分地区。
有一种说法,德国作曲家J.S.巴赫在1719年,曾为科滕大公利奥波德赴柏林选购钢琴并认识了勃兰登堡侯爵克里斯蒂安·路德维希,后来又应这位侯爵的邀请创作了《勃兰登堡协奏曲》。无论如何,谈起巴洛克音乐,巴赫的《勃兰登堡协奏曲》无疑是巴洛克风格协奏曲中最为出色的作品之一。他的复调音乐更是将巴洛克音乐时期复调的最高超、最成熟的技术水平。
绘画方面,巴洛克画家的典型代表则包括了佛兰德斯的彼得·保罗·鲁本斯、荷兰的伦勃朗、西班牙的委拉斯盖兹、英国的安东尼·凡·戴克、意大利的贝尼尼和卡拉瓦乔等。他们的画作人体动势生动大胆,色彩明快,强调光影变化,比文艺复兴时代画家还要更强调人文意识。
但无论是彼得·保罗·鲁本斯,或者安东尼·凡·戴克,他们都共同指向一个重要的绘画流派——佛兰德斯画派。佛兰德斯绘画是西方艺术史上巴洛克时期重要的艺术流派,或者可以这样说:巴洛克绘画的杰出成就是在佛兰德斯。
佛兰德斯绘画形成于1581年,政治与宗教暴力冲突导致了尼德兰的分裂,前勃艮第王国的几个省份分裂为北部独立的新教共和国和南部的天主教地区,后者属于西班牙哈布斯堡帝国。在地理上,佛兰德斯绘画所处的地区大致位于今天的比利时境内,而其根源可以追溯到此次政治分裂之前。早期尼德兰艺术家精于对细节的描绘,十分注重表现材质的真实性,这种手法成为风景画、静物画、风俗画等绘画种类形成的沃土。
佛兰德斯画派的作品充满了造型奔放、激情与强烈的运动感,画面则色彩鲜丽、热情饱满、明快温和。这种奔放和华美色彩的形象不仅是对巴洛克风格的典型表现,对观众而言,也具有很强的视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