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37:襄王不许请隧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jiá),王劳(lào)之以地,辞,请隧焉。
1、晋文公:重耳,晋国第22任君主,前636年~前628年在位,献公之子春秋五霸之一; 2:襄王:姬郑,周惠王之子,前651年~前619年在位 ; 3、郏:周之王都,今河南洛阳西; 4、劳:酬报: 5、隧:墓道,指天子的葬礼。
[译文]晋文公使周襄王在郏邑恢复王位,襄王用土地酬谢文公。晋文公辞谢,要求襄王允许他死后埋葬用天子的隧礼。
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yú)之患。
1、规:规划; 2、甸服:为“九服”之一,指国都以外方五百里至千里之间的地区; 3、不庭:不来朝见;不虞:意料之外的事。
[译文]襄王不许,说:“从前我先王掌管天下,划出方圆千里之地作为甸服,以供奉上帝和山川百神,以供应百姓兆民的用度,以防备诸侯不服朝廷和意外的灾祸。
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
1、其余:指甸服以外的土地。据《周礼》公之地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
百里; 2、赖:利益,好处。
[译文]甸服以外的土地分配给公、侯、伯、子、男,使他们各有地方安居,以顺应天地尊卑的法则,不受灾害。先王还有什么私利呢?
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qí)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zhǎng)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1、内官:指王宫中的女官; 2、祇:地神; 3、百度:指各种法律制度; 4、采章:色彩与花纹,用以昭示等级; 5、临长:统治; 6、轻重:指尊卑贵贱的等级。
[译文]天子宫内不过就等姬妾,宫外官员只有九等,足够供奉天地神灵而已,岂敢放纵耳目心腹的嗜好而破坏法度?只有死后生前各种用品仪节有所区别,以便君临天下、分别尊卑罢了。此外,天子还有什么不同?
“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nìng)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
1、天降祸灾:指叔带之乱。襄王不听劝告纳狄女为后,狄女与王的异母弟王子带私通,襄王废狄女。狄人攻周,襄王被迫出居于氾。第二年,晋文公攻狄,纳王于郏,杀王子带; 2、余一人:周天子自称; 3、不佞:不才,自谦之辞; 4、班:分; 5、大物:指“隧”,即天子葬礼。
[译文]现在上天降祸,寡人仅能保住先王的府库,加以自己无能,辛苦了叔父;如果再分出先王的大礼来报答寡人的私德,那么,叔父也会一面接受一面不满,来责备寡人。寡人岂敢有所吝惜?
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gēng)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pì)于裔土,何辞之与有?
1、改玉改行:换了身上的佩玉,就要改变走路的步伐。古时贵族等级不同,佩玉亦不同,走路时步伐与玉器的节奏声也不同; 2、庸:功劳; 3、缩取:敛取; 4、流辟:流放杀戮。
[译文]前人说过:改变佩玉,走路的步伐也要改变。如果叔父能发扬伟大的美德,改姓换代,开创一统天下的大业,显示自己的丰功伟绩,自然可用天子的服饰文采等最高仪式以安抚百姓,寡人也许会流放边疆,还有什么话可说?
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tiǎn)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
1、复:恢复; 2、茂昭:勉力发扬; 3、大章:指服物采章的规定; 4、忝:玷辱。
[译文]如果叔父仍还是姬姓,位列公侯,以恢复先王规定的职分,那么,天子所用的大礼就不可更改。叔父努力发扬德行,您所需要的事物自然会来的。我哪敢因酬私德而改变先王的制度,从而玷辱天下,那我面对先王和百姓该如何?
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1、安:怎么。
[译文]又如何推行政令?否则,叔父有的是土地,就是开通墓道举行隧礼,寡人又从何知道呢?”晋文公于是不敢请隧礼,接受赏赐的土地,回国去了。
《襄王不许请隧》全文:
晋文公既定襄王于郏(jiá),王劳(lào)之以地,辞,请隧焉。
王弗许,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备百姓兆民之用,以待不庭不虞(yú)之患。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以顺及天地,无逢其灾害。先王岂有赖焉?
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qí)而已,岂敢厌纵其耳目心腹,以乱百度?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以临长(zhǎng)百姓而轻重布之,王何异之有?
今天降祸灾于周室,余一人仅亦守府,又不佞(nìng)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赏私德,其叔父实应且憎,以非余一人,余一人岂敢有爱也?
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gēng)姓改物,以创制天下,自显庸也,而缩取备物,以镇抚百姓,余一人其流辟(pì)于裔土,何辞之与有?
若犹是姬姓也,尚将列为公侯,以复先王之职,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茂昭明德,物将自至,余何敢以私劳变前之大章,以忝(tiǎn)天下,其若先王与百姓何?何政令之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余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请,受地而还。
清 吴楚材 吴调侯《古文观止》评:
通篇只是不为天子,不得用隧意。却妙在俱用逆笔振入,无一笔实写不许,而不许之意,一步紧一步。自是使重耳神色俱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