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课堂:第63章 论四柱地支间的先天性流通关系(4)
1、戌年和寅月:戌和寅是拱火的,如果年月日干透丙丁火,可拱火成功,不透均保持原力。戌年10分,丁火占4分,寅在上半月无力,拱火4分;在下半月有10分力,拱火共14分。
2、戌年与卯月:卯和戌合化火,如果年月干透丙丁,化火成功,不透论合绊。①合化火:由于卯木力大,拱火之力在月干透丙丁为一半,年干透丙丁为四分之一。再加上戌中丁火力,主要由天干丙丁发挥。②合绊:由于戌为燥土,卯木用力较多,为戌年的2倍之力,即20分,剩下的余力还可再发挥。卯在上半月剩10分,下半月剩40分,因卯在戌土燥土中长势要受到较大的阻碍,没有湿土中或自身旺季时长势良好。
3、戌年和辰月:戌年被冲破无力,辰月冲破戌土用去等同的力10分,还剩60分。
4、戌年和巳月:戌和巳和拱火。①如果年月日透丙丁,拱火成功。巳火在上半月为30分,加4分为34分;在下半月为50分,加4分为54分。②如果还透丙丁,论巳火生戌土,戌土增其一倍为20分。巳火在上半月去10分剩20分,下半月去10分剩40分。
5、戌年和午月:与上原理等同。
6、戌年和未月:与未年和戌月等同;但未月比戌土燥性力量更加强大。
7、戌年和申月:与申年和戌月等同。
8、戌年和酉月:与酉年和戌月等同;但由于酉月金气力量强大,所以戌生金力大。
9、戌年和戌月:戌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戌月增戌年的2倍之力为90分。
10、戌年和亥月:戌和亥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1、戌年和子月:与上同。
12、戌年和丑月:单论戌和丑相刑之力不大,只是丑土湿性把戌土燥性压制住了,燥性无力发挥,为静克、静刑关系,均保持原力。外力有未土就要综合分析了。
第10个 论亥年
1、亥年和寅月:寅木在寅月力小,气候还是十分寒冷,大地尚未解冻,一般论亥合绊寅。如果年月透甲乙木可得其一半力。
2、亥年和卯月:卯木由于力大,可以泄弱亥水,使亥水无力。卯月在上半月得10分力为40分,下半月得10分力为70分。
3、亥年和辰月:亥水入墓于辰月无力,辰月收亥水入墓,为顺从自己,不耗自身力,保持原力。亥水无伤可保持水力10分。
4、亥年和巳月:亥水逢月破无力,但巳火用去亥年的2倍之力,巳火在上半月去20分剩10分,下半月去20分剩30分。
5、亥年和午月:亥水和午火为静克关系,所以均保持原力,但亥水力小,被午火压制住。
6、亥年和未月:与上同。
7、亥年和申月:亥水和申金为相生关系。申金在上半月无力,所以亥年保持原力10分。申金在下半月有20分力,生亥水10分,剩10分;亥年加10分为20分。
8、亥年和酉月:亥年在酉月得生力10分为20分。酉在上半月去10分剩35分,下半月去10分剩60分。
9、亥年和戌月:亥和戌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0、亥年和亥月:亥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亥月增亥年的2倍之力,在上半月为50分,下半月为65分。
11、亥年和子月:与上同。亥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子月增亥年的2倍之力,在上半月为 80分,下半月为90分。
12、亥年和丑月:单论亥年和丑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亥水力弱,在丑月中处于被冻状态)。如果再有子水的话,那就要注意三合局,综合分析了。
第11个 论子年
1、子年和寅月:寅在上半月无力,以子年的10分力为主;在下半月有10分力,但气候还是寒冷,草木还未发芽,只处在孕良阶段,得生力多了就会腐烂变质,水多根烂,所以和子水均保持原力,不论子水生寅木。
2、子年和卯月:子卯相刑,由于卯木力大,把子水泄弱无力。卯在上半月得生力10分为40分,下半月得生力10分为80分。
3、子年和辰月:同亥年。
4、子年和巳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5、子年和午月:子水逢午月为月破无力,但午火用去子年的2倍之力,午在上半月去20分剩40分,下半月去20分剩50分。
6、子年和未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7、子年和申月:同亥年。
8、子年和酉月:同亥年。
9、子年和戌月: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10、子年和亥月:同亥年。
11、子年和子月:同亥年。
12、子年和丑月:子丑相合,在丑月天寒地冻的时期,是丑把子合绊,使子水无力,但保持水力10分,可与丑土中的水力相通,丑土保持原力。
第12个 论丑年
1、丑年和寅月:丑和寅为静克关系,均保持原力。
2、丑年和卯月:与上同。
3、丑年和辰月:丑在辰月中为解冻之土,但由于含气量不同,所以各保持原力,但能共同发挥力量,过后便独立自主,谁也不理谁。这是因为:辰土温热,丑土寒冷,虽能共同发挥力量,如生金、化水、但本性不统一,各自为政。
4、丑年和巳月:由于丑为冻土,中含金水力量比例较大,不好形成火多土焦,只能溶化其中的水金,使其发挥力量。丑年得生力10分为20分。巳火去10分,在上半月为20分,下半月为40分。
5、丑年和午月:子水在午月虽子破无力,但水还是在发挥力量,供树木吸收,所以也不会形成火多土焦、水干的局面。分数力量与上同。
6、丑年和未月:丑在未月中为月破无力。由于水力少,很快被燥土烘干。未月用去与丑年等同的力,即10分,还剩60分。
7、丑年和申月:由于丑年力小,不能收申金入墓,只能生申金。申金在上半月无力,以入墓于丑年论,以丑年的10分为主。申金在下半月有20分力,得丑年的金力约7分,共27分,丑土变弱无力。
8、丑年和酉月:丑年在酉月被化泄变无力。酉金在上半月加7分为52分,下半月加7分为77分。
9、丑年和戌月:同戌年和丑月。
10、丑年和亥月:同亥年和丑月。
11、丑年和子月:子丑有合化成水的关系,是子月把丑中的水调动出来。丑年中的水力约为7分,子月加上7分,在上半月67分,下半月为77分。
12、丑年和丑月:丑年增其2倍之力为30分,丑月增丑年的2倍之力为95分。
最后 总结四柱八字的力量
小结: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年月之间有很多共同规律。如下:
1、年得月生可增其一倍之力,即10分,有长期源泉,可长期得生;月被泄去与年等同的力量,即10分。
2、年得月比助可增其两倍之力,即20分,可长期得比助;月可增年的2倍之力,即20分。
3、年被月化泄变无力,月增年的一倍之力,即10分。
4、年和月为静克关系,均保耗原力。力量大的把力量小的压制住,使其不能发挥或发挥的少。
5、年和月冲克,是克神的,耗其被克神的半倍之力;被克神的耗其克神的两倍之力方可;平级的用去相同的力足可,如辰戌相冲。
6、年与月的合生、合化、合克、合绊的条件及耗力论述。
7、相刑之间的论述。
第二种:月日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一般来说,月日支之间的流通关系与年月支之间的主要方面都是相同的。但由于日支的力量为20分,是年支的2倍,在力量问配问题的方面有许多不同,但原理分析是一样的,稍加分析便知,在此不必多述,以便在实测中再具体分析论述。
第三种:日时支之间的流通关系
原理同上。
第二方面:隔支和遥隔关系
隔支为中隔一柱,有年日、月时两种。
遥隔为远,中隔两柱,只有年时一种。
一般来论,除邻支关系影响大以外,隔支和遥隔一般不存在直接生克流通关系,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流通转化或在后天(大运、流年、流月)流通转化成直接关系。
原理:打一比方说,隔支或遥隔好比两上离得比较远的人,不动则不会发生关系;有一方或两方动来接触者方可发生关系,是吉是凶看是有利还是有害。
在四柱中,分析四柱流通力量的大小,来定吉凶的程序。用相对论的原理来加以分析,在实测中再具体论述,在此只起到提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