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何所求?将以通事理。
“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海子在《九月》的歌词中如是写道。
时间之有去来,今人强分之耳,实则一片也。然则吾人之生活在此一片之时间,处处皆现实,而岂有所谓过去之生活非现实耶?
吾于伦理学上有二主张,一曰个人主义,一切之生活动作所以成全个人,一切之道德所以成全个人,表同情于他人,为他人谋幸福,非以为人,乃以为己。
吾有此种爱人之心,即须完成之,如不完成即是于具足生活有缺,即是未达正鹄。
一曰现实主义,以时间论,止见过去、未来,本不见有现在。实现非此之谓,乃指吾之一生所团结之精神、物质在宇宙中之经历,吾人务须致力于现实者。
如一种行为,此客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遂行;一种思想,此主观妥当之实事,所当尽力实现。吾只对于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负责,非吾主观客观之现实者,吾概不负责焉。
既往吾不知,未来吾不知,以与吾个人之现实无关也。或谓人在历史中负有继往开来之责者,吾不信也。
吾唯发展吾之一身,使吾内而思维、外而行事,皆达正鹄。吾死之后,置吾之身于历史之中,使后人见之,皆知吾确然有以自完。
后人因吾之完满如此,亦自加吾以芳名,然而非吾之所喜悦,以其属之后来,非吾躬与之现实也。历史前之事亦然,吾取历史以其足以资吾发展现实之具足生活也。
或谓吾人负有生殖之责任,吾亦不信。我自欲生殖也,我具足生活中有此一片段之生活,我自欲遂行也,向谁负责任?
若谓人死而功业足以利后世,其生涯犹存于子孙国民之中,谓之不死可也。此只可为客观方面事实之描写,而绝不可存于其人主观之中。
吾人并非建功业以遗后世,此功业自有足以利后世之性质存于其中云尔。吾之不灭也,亦吾本有此不灭之性质具于吾之身中云尔。
必依此二主义,乃可谓之真自由,乃可谓之真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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