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亲历|报税机制是如何实现差别化“二次分配”的?


“域外亲历系列”是作者在美国生活期间对所亲历之事,有感而发,从社会学角度由小及大,由浅入深,对制度和文化的深层问题作粗浅地正面探讨,并揭示制度设计的重要性。文中所举仅为个案。“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见仁见智,由读者自行把握。欢迎反馈。


文/孙嘉明

初到美国的第一年,我曾经历了某种程度的“文化冲击”(Culture Shock)。“文化冲击”是指个人身处不同国家的文化或不一样的环境中而经受的一种困惑、焦虑的状况。其中之一即是本文所要谈的“报税”。报税季来临,到处可见满天飞的报税表格和广告。比如,在社区图书馆、学校阅览室里,甚至公交车站旁到处可以看到有关报税的资料,并有提示:个人报税必须在4月15日前完成。当时,真有点不知所云,甚至觉得似乎多此一举,税收么不就”一收了之“得啦,怎么弄得那么复杂?为啥还要报税?怎么填税表?等等都是问题。可是后来慢慢地从中悟出这套报税机制还真是精心打造的社会文明结晶。在某种意义上讲,这套报税机制实现了差异化的“二次分配”。

“二次分配”当然是针对“一次分配”而言。“一次分配”是发生在任何有雇佣关系的领域,是通过市场实现分配,比如雇主对雇员发的工资,职员拿的薪水等 。”二次分配“主要靠国家,通过税收弥补贫富差距,向不同层次的高收入者征收相应的税,然后去补贴低收入者和维持各种必需的社会福利事业等。其实,任何国家的税务工作目的,不外是通过征收税赋用于国家机器运作所需要的资金,与此同时实现”二次分配“的功能。其原因是”二次分配“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说,对于稳定社会,调节贫富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有些国家”二次分配“上做得“精致”、“巧妙“,有些国家则可能”简陋“、”疏略“。就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报税机制所观察到的其精巧的“差别化“二次分配,确实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因此,觉得有必要介绍给有兴趣的读者。

所谓“差别化”(Custmized),是指对纳税者的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应对办法,即“量身定制”。在税赋环节上“量身定制”,恰恰是对消弭贫富差异的“二次分配”精准到位的必要程序,这一重要环节在美国的报税机制中得到了充分地体现,从而避免了在税赋上“一刀切”。虽然相对于税赋工作上的”简单疏略“而言,它来得”复杂精巧“,然而这也正是美国的税赋制度的一个“亮点”。本短文不可能完整的介绍美国的税赋制度,而只能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报税机制中的差别化“二次分配”的角度作一初步的分析。

通常人们理解的“个税”征收过程往往是先报税再缴税,而实际操作过程中,通常都是“预扣税”,即反向操作。美国是采用“预扣税”(即预先扣除税款,而在报税后退回)。即当你的劳动(任何有偿工作)获得了收入的时候,无论是拿工资或任何收入,都通常会由雇主(比如你的公司)在你的工资表中按一定的比例扣除税(Withholding Tax,即”预扣税“)。然而,这部分税只是“预扣”而已,先交给美国联邦税务部门,然后等你报税后,按实际应纳税款退回余额。

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应当在报税年的1月31日之前寄给雇员的所有税务文件。通常,纳税人会收到你过去一年薪资所得凭单,如果是全职工作者收到的就是W-2表,上面记录有去年的收入总额以及被扣除的个人所得税额。而相关的文件都会同时转发到联邦政府的税务部门。如果在2月15日之前还未收到相应的表格,可直接找雇主索取,或可联系美国国税局解决。

然后,在每年的4月15号之前,你要根据你所收到的税表和其它相关资料对你上一年的收入报税。说是”报税“,其实简单地说就是申请退税(Tax Refund)。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预扣税”是足够支付当年的应交税款的,因此通常报税就是为了退税,也就是要回多交的税款部分。当然在“预扣税”不足的情况下则是需要补交税款。如果你偷懒不愿意报税填表,那么就意味着你放弃了获得退税的机会,当然是你自己的选择;  如果“预扣税”足够多,也不会有什么惩罚,反之则有风险。

在美国,”个税申报“虽然比较复杂,但所有”报税“步骤都是有很详细的指导的。通过在街头报栏里发放的资料以及登录到国税局系统(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找到表格和说明(Forms & Pubs)一栏,就可以看到在美国报联邦税所有可能需要的表格和相关说明了。只要“按部就班”,依次填入相关数据,就可以完成。也有花钱请税务所注册的会计师提供”报税服务“,虽然,税务师看到的指导说明也都是如此,然而在如何避税方面,他们可能更有经验。当年我读博时,做了“助教”和“助研”工作,报税时的项目就增加不少。然而,由于“预扣税”不多,因此,报税后所能退回的余额固然也不会多。这方面每个高校的国际学者学生中心都会提供各种指导。

虽说美国的个税申报机制相对比较”复杂精巧“,然而可以归纳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单元选择 (即报税是基于哪种单元为基数)。一般有三个选项:单身,已婚单独申报和已婚共同报税。所谓“单身报税”,是指你申报之时和当前自然年内任何时间都没有在法律上与其他人存在婚姻关系,那么你的婚姻状态就是单身,报税身份亦是单身。另一种是“已婚单独报税”。即你已婚但你和你的配偶决定单独报税。这么做一般需要一个充分的理由:你有一大笔可免税的花销,或者你拥有一家公司。在某种情况下这样单独报税,可以获得更多好处。还有一种是“已婚共同报税”。已婚共同报税的好处是税务流程简单,且免税额度更大,是家庭普遍的报税方式。大部分美国人是以家庭为单元申报个税,并非如国内目前税收以个人为单元。

2,减扣定制(即“差别化扣税”机制)。退税是根据每个人在当年的不同情况而定的,而不是“一刀切“。由于美国的个人纳税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很难找出两份完全相同的税单。也就是说,即使收入相同,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工作状况不同,所交纳的税也就不同。比如,某A,年入十万,但家庭有三个子女,而且去年搬家,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巨大。某B, 也同样年入十万,无子女,而且年内一切平安。因此,A的税额与B的税额相比就会减少许多。

在报税过程中的“差别化扣税”机制,包括允许从纳税中扣除某些免税的项目,包括医疗保险费,搬家花费,学生贷款利息,夫妻合报减税,多子女家庭减税,购房、大病灾害减税,股票亏损减税,新能源减税,报税费用减扣,选举总统费用减扣等等。有些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收据、票据或者付款单,来证明这些项目是合法扣除。可免税的项目还包括在健康储蓄账户(HSA)和个人退休账户(IRA)中的投入,抚养/赡养费支出等等。从去年的收入中,扣除这些免税项目,即为调整后的总收入(Adjust Gross Income, 简称AGI)。调整后的总收入(AGI )再扣除了”个人免除额“(Exemption,家里的学龄子女或老人有税务免除额度)以及”标准抵扣”(Standard Deduction)或“分项扣除”(Itemized Deduction)之后,即得到所谓的纳税所得(Taxable Income),再根据税率,算出去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见,”差别化扣税“确实相当复杂,然而它的确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相对合理的”二次分配“。

举例来说,家庭总收入5万美元的3口之家(夫妻+小孩),采取“夫妻已婚共同报税”,按规定可以得到12600美元的家庭标准抵扣(Standard Deduction),此外每个人还可以得到4050美元的个人减免额(Exemption),3个人共12150美元,光这两项减免就有24750美元。如果不算其它减免的话,5万美元总收入减去24750美元,应纳税收入为25250美元。其中18550美元按10%税率计算,应交税1855美元;余下的6700美元按15%税率计算,应交税1005美元,两项合计应交税2860美元。按此计算,一个年收入5万美元的3口之家,所交联邦税的税率,最多不会超过5.6%。

3,税赋补贴 (即在报税项目中可以额外获得的补贴,Tax Credit)。即针对低收入人群或特定年龄和特定弱势群体的”税收抵免“,也称所谓的“税收返还”。比如你领养儿童,孩子抚养费一定额度内允许和应纳税额抵扣。纳税人购买政府鼓励的节能家用器具,环保的电动汽车,部分车价可以和应纳税额抵扣。如在税表中有一类叫做“住宅能源优惠”(Residential Energy Credits),即你在家里安装了太阳能电源,即可以获得此项补贴等。还比如你有子女在高校就学,就可以获得教育补贴(Education Credits)。当年我儿子大学就读期间,每年可以获得教育补贴2500美金,或叫作(American Opportunity Credit)。这种税赋补贴则是直接影响应缴税额的,其中Refundable(退款)和Non-Refundable(不退款)的区别还是很大的。Refundable的意思是,你符合了某个税赋补贴的标准,你可以少缴1500美元税,但是如果你本来只应该交1000美元税,那么你就不用交这1000美元了,并且政府再多退给你500美元。

4,捐款免税(即当年给社会福利部门或非赢利单位的捐款,可以获得免税)。根据美国施惠基金会(Giving USA Foundation)的统计,2016年美国人的慈善捐款总额达到39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个人捐款额为2818亿美元,按现有人口3.23亿计算,人均捐款872美元。根据印第安纳大学礼来家族慈善学院(Indiana University’s Lilly Family School of Philanthropy)的调查,2017年的慈善捐款比2016年将增加3.6%,2018年预计再增加3.8%。在美国施惠基金会统计的慈善捐款九大类项目中,给教会及宗教机构的捐款最多,为1229亿美元,占总数的29%。其他各类捐款对象包括:教育597亿美元、人道援助468亿美元、各类基金会405亿美元、医疗机构331亿美元、公共社会福利机构298亿美元、艺术及文化和人文科学182亿美元、国际事务220亿美元、环境及动物保护组织110亿美元。可见,捐款免税机制直接促成了”三次分配“的实现。(“三次分配”是指的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

其实,美国这套”个税“税赋制度并非一蹴而就,它是经过了一百多年的精心打造而成的。1862年,美国联邦政府首开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作为南北战争筹款的一项紧急措施。1909年,政府首次向企业开征所得税。美国1913年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个很高的免征额,每年4000美元。这是按“美国人希望的生活水准”,考虑到一个家庭有5个孩子,并且要供其中一个孩子上大学情况下需要的生活费,来确定的免征额。1935年,政府开征了一项工资税(Payrolltax),以资助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体系。1943年,政府开始强制从工资单上扣除个人所得税,大大方便了所得税管理。

早期的西方国家,为了获得民众对税收的同意,君主不得不建立起代议制机构,让纳税人代表审议征税的用途并监督用税的过程。因此,税赋制度的建立大大地提高了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也使得国家越来越依赖于私人部门,于是一种纳税人意识逐渐形成。在这种背景下,纳税人及其代表不仅希望将国家的征税行为纳入某种制度化的约束,而且越来越要求国家能够负责而且有效率地使用这些纳税人提供给国家的资金。对于具有税赋机制的国家来说,由于财政收入不再是来自统治者自己的财产所形成的收益,于是不再是“私人资金”,而是“公共资金”;  用公共资金建立起来的政府也就不再是“私人政府”,而是“公共政府”了。

广而言之,西方现代民主国家的建构,大多是从税收法定、公共预算开始的。因此,税收制度、财政制度对于国家建构的决定性意义。从本质上讲,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国家制度及其性质相关。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则总结说:“税收是现代民主制度兴起的先决条件。” 政治学家鲁道夫·布劳也曾指出,现代国家的产生是和税收制度的发展分不开的,财政制度是把经济基础转化为政治结构的转换器。

文献资料表明,世界许多国家税法的规范精度密度相当高。德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有193条,法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有204条,美国现行联邦所得税法有1563条,英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一共有3782条,而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条目仅几十条,且相当简陋。此外,中国2017年个人所得税只占全部税收额的6.9%。而德国是42.8%,英国是41%,法国是30%,美国是71%。这当然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尚不成熟有关,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才开始对国内公民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至今也不过三十多年。因此,在制度设计的完整度、公正度和其他国家比差距还非常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发展。

综上所述,可见美国个税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制度设计中的人性化、合理化的成份。按照现代税法理论,如果“个人所得税”税收额大于“增值税”税收额,并且成为一个国家税收额最大的税种,这个国家就达到基本征税公正度因此,如何将政治设计成符合个体发展的“善的艺术”,通过合理的“二次分配”来促进社会公正,并赋予调节社会财富失衡的功能是制度设计的重要出发点。笔者认为,美国的个税制度总体上符合以下这三条:

变被动为主动——纳税人主动报税,从而获得退税的可能。美国是采用先行扣税。不论是薪资收益,还是其它合法收益,收入的部分都会按照一定税率预扣(Withholding Tax)。事实上,大多数报税的结果,都是美国政府退还多收的税金,仅有部分人可能会补少缴的税款,因此大多数人报税不仅仅是作为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也是退税的过程。美国的个税不是一刀切的固定税率,会参考你的家庭、婚姻、工作状况等等。美国税收体制在设计时就充分考虑到了种种差异性,更好地体现了社会公平。

变消极为积极——纳税人通过年度内的经济活动,在免税范围内积极地寻找可免税的开支,以及尽可能多地获得政府支持项目的开支。美国税法允许个人在计算应税所得前,把某些私人费用和其他一些非个人费用进行扣除。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标准扣除(Standard Deduction), 另一种是分项扣除(Itemized Deduction),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这两种扣除中数额较多的作为扣除项,体现了政府对于纳税人意志的尊重。比如,你每年付了很多房屋贷款(Mortgage),或者有很多卫生保健(Healthcare)没有报销的医疗开支;  或者你有很多慈善支出,则可以选择“分项扣除”。

(此图表取自网络)

 变单向为双向——税收过程成为政府税收部门,与纳税人都为了获得最大利益而展开行动的双向过程。美国认可“合理避税”操作;  税务人员也会提供“合理避税、减税”的方案。纳税人参与税务活动,通过退税,或避税等实现利益最大化。而政府可以通过对税法的微调,来达到改变人们经济决策的目的。比如说,买房子的话,每年的地产税以及房贷的利息可以抵税,而同等情况下,如果你租房,房租是不能抵税的,所以税收政策鼓励人们买房。又例如,为了鼓励人们做退休筹划,一些存到退休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抵税的。个税税赋机制就成为政府调控个人经济行为的一个杠杆(看不见的手)

(此图表取自网络)

近几年来,传统的报税方法已变化为电子报税,实现了从过去手填表格,到现在的软件操作。我在好几年前开始使用软件来报税,通常情况下,你准备好所需要的所有文件之后,打开软件,然后按提示输入信息即可。甚至报税软件还会提醒某些项目可以如何合理“避税”、”减税“等,并计算出哪种报税方案更优化。不仅使得纳税人的报税过程更容易,也省去了税务部门的许多繁琐的工作。本文限于篇幅不作赘述。

总而言之,税收制度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方面,税收作为财富的“二次分配”在现代社会的资源分配和社会治理中占据着非常重要、基础的作用,也体现现代社会公正的基本方面。”个税“税赋公平是现代化国家建立文明制度,优化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它是一项巨大的社会工程;  一旦形成良性循环,对国家、社会和个人来说受益无穷这也正是财政学、经济学、社会学等需要特别加以研究的的重大课题之一。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