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内容
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1-2016》条款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内容为“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b)确保各过程获得预期输出;c) 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d)确保在整个组织中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e)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得到分配、沟通和理解。本条旨在帮助最高管理者分配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岗位,以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并实现预期结果。最高管理者需要确立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并通过有效的沟通活动,确保组织人员理解和知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相关职责和权限可分配给一人或多人。这些人员在被分配的领域和/或过程应能够做出决策和有效变更。这里必需强调,尽管职责和权限可以分配,但最高管理者仍应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总体责任。也就是说,最高管理者可以将自己应该承担的质量管理体系职责和权限通过任命书或者授权书,分配给指定人员,比如管理者代表,但最高管理者仍要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责任,即权限可转授但职责不可转授。a)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最高管理者通过分配职责和权限,确保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的要求。b)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各过程获得预期输出。最高管理者通过分配职责和权限,以确保组织已确定的过程能提供期望的输出。这项活动可分配给多个承担不同职责的人员。每个过程的负责人以及过程的输出管理者都应分配职责和权限,并且分配清楚,避免权责不清,造成工作过程互相扯皮。c) 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以及改进机会,特别是向最高管理者报告。最高管理者可指派一人负责协调报告事宜,其他人员负责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特定过程。报告内容为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一般来讲,质量管理体系报告通常以月度报告为主,也可作为管理评审过程的一部分来实施。当然,每个组织可根据自身环境策划报告频率和具体内容。d)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在整个组织中推动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最高管理者应通过分配职责和权限,在组织中倡导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企业文化。这里特别强调一点,过程的输出的接受者是过程输出方的顾客,即下道工序是尚道工序的顾客,而不仅仅是组织的顾客。e)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在策划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保持其完整性。最高管理者应分配职责和权限,在进行变更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这项职责通常分配给负责确保整个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人员,该人有能力确保在没有考虑变更的潜在影响之前,不策划变更。总之,组织中,有能力实施规定任务的人员的数量可能是有限的,因此,制定共同承担岗位职责的计划可能有用。这些计划在节假日、主管人员不在现场或发生事故或生病时,会很有价值,即职务代理人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最高管理者应确定如何沟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这可通过岗位说明书、作业指导书、组织结构图、手册、程序等。
总结
人事权是最高管理者最重要的权利之一。最高管理者要管好一个组织,首先要策划组织的架构,即通常所说的挖坑。其次、根据确定好的组织架构,选择适用的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买萝卜。最后,将合适的萝卜栽在已设定好的坑。最后,给人员分配职责和权限,给萝卜划出生长范围和提供所需的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