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劝你不要追喜欢的人?

遇见微安丨遇见自己

2021.03.24

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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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真正喜欢的人,不应该用追的,应该相互吸引。

只有这样的关系,才有可能长久。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蔓蔓很用心地喜欢过一个男生,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知道男生喜欢弹吉他,本就经济拮据的蔓蔓,愣是花六千块钱报了个吉他速成班,只想跟男生在一起的时候有共同话题可以聊,哪怕她为此吃了两个月的馒头咸菜。

得知男生喜欢坚强的姑娘,生性柔弱的蔓蔓鼓起勇气、强忍着剧痛在脚踝处纹上了男生名字的缩写。

知道男生每周六都会固定去一家健身房打卡,她也雷打不动地坚持去了很久,虽然每次去都是四处闲逛,要么就是对着镜子自拍。

……

因为喜欢他,蔓蔓几乎做尽了所有能够讨他开心、吸引他注意力的事情。

可男生就像是远在天边的星星,不管蔓蔓做什么、说什么,他始终都是冷冷的、远远的,一副高高在上拽拽的样子。

在感情里,似乎有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

最先动心的那个最惨,爱得更深的那个最卑微。

好像因为你先动心了,便成了不值得被珍惜的那个。

上个月再见到蔓蔓,她已经完全变了副模样:

脚踝处的纹身洗掉了,蓄起了长发,换上了长裙,更关键的是,以前弥漫于周身的那种卑微讨好的气质一扫而光,整个人看起来温柔舒服、自信大方。

身边,站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一脸宠溺地看着她,眼神里尽是黏人的甜蜜,看起来羡煞旁人的模样。

不用问,看蔓蔓的样子,我就知道现在的她有多幸福了。

饭毕,趁着男生起身去买单的空档,我还是忍不住问蔓蔓,怎么突然就想通了?

她倒也没回避,一脸坦然地说:

当时真的太傻了,总以为爱情是靠自己争取来的,所以也不管对方对自己是否有意,先捧着一颗炽热的心冲上去,即使别人看都不看一眼,也不会觉得是对方的问题,反而会检讨自己付出的不够。

总觉得,只要自己做得足够多、足够好,总有一天是可以打动对方的。

却从来没想过,这样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

依稀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依靠癞皮狗式的付出换来的感情是不可能长久的,因为被舔的那个人会将你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而总是在付出的那个,总有会累的一天。


当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意识到这段感情中的不对等时,就是这段感情土崩瓦解的时候。

为什么我劝你不要去追喜欢的人呢?

因为,“追”总带着点牺牲和讨好的意味,也许初见时的喜欢足以让你放下一切去追求对方,但时间长了,新鲜感过了,可能就没有那么强烈的“欲望”想要对对方好了。

所以,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也最好不要用追求的方式,相互吸引才有可能更长久,也才有能够抵抗岁月风霜侵袭的力量。

在单身的日子里,在那些还没有遇到喜欢的人的时光里,用些时间、花些精力,把外表收拾收拾,不是要你浓妆艳抹、倾国倾城,只要遇到喜欢的人时,能够做到舒服得体、落落大方就可以了。

皮肤要干净清爽,衣服要整洁适宜,谈吐要得体大方。

拥有能够吸引对方的人格魅力,而不是遇到还不错的,就只能委屈自己去一味地讨好对方。

你要知道,没有人会通过你邋遢的外表看到你善良的内心,没有人会通过你的不修边幅去靠近你有趣的灵魂,更没有人会通过你的卑微讨好、一味牺牲去探究你高贵的品性。

天天主动联络,洗手作爱心便当,死乞白赖地问候“早安”“晚安”是没有用的。

人嘛,都是视觉动物,不论男女,有多少人都是始于颜值,忠于人品?

我相信:当你变得足够吸引人的时候,该来的总是会来的,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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