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不能只看结果,更重要的是要看这些
判决书不能只看结果,更重要的是要看这些
我们拿到一个法律文书之后,法律判决书一定要全面地通读整个文书,分析对你有没有不足之处。一般我们对这种案子,比如在二审期间的程序要比一审简单,法官会问双方有没有新的证据提交,双方说没有,那么法官就过了这个环节,就会说对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部分有没有意见?那么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般是一个主线,在这个主线过程之中,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说如果认为有一些事实对自己是有利的,但是原审法院没有记录,你在二审过程之中是可以提出来的。杨庆律师来给大家讲一下拿到判决文书后,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
那么,这些有利的事实是作为咱们办案的一个依据。当然了你得提供证据,那么对于事实,原审法院查明事实部分有无异议,双方有意见就提,没意见的法官进行下一步流程。双方对一审判决有什么异议,可以提出认为原审判决不对的地方,是实体权利不对还是说适用法律错误,还是判决结果不一样。所以说原审法院突出的观点,原审法院写在判决文书里面对自己有利的没写上要提出来,对自己虽然说有利,但是实质上是什么内容一定要看清楚。
大家如果拿到判决书的情况下,一定要通读全文,通读通读完了以后也有可能某个证据对你很有利,可是法院没有认可,不要紧,再看看法院最后的认定部分和判决部分。
律师在日常接待当事人咨询和办案过程中常见的,比如说强制拆除房屋的,那么当事人,肯定要起诉强拆违法行为,最终法院也会判决确认某某部门于某日实施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行政行为违法。虽然判决违法了,当事人很高兴,法院判对方违法了,但是,要翻看本院认为部分。那么相关部门拆除房屋,法官肯定要审行政机关为什么要拆当事人的房屋?相关部门有没有权利作出决定?有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拆除房屋的程序是不是正当?是从这四个方面来审查。如果这四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属于行政行为、行政强拆行为违法。
如果原告对于该强拆行为认为被告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对原告的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因此判定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原告建筑物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如果出现这样的文字,大家一定要注意毫无疑问的上诉。法院虽然判决对方强制拆除违法了,但是已经对该构筑物是不是违建作出一个明确的认定。那么,即便是起诉对方强拆违法,那么在赔偿过程中,也会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因为《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是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只有合法利益才受保护,才能拿到赔偿款。
所以,判决书虽然判决强拆违法,但是法院认为部分提出该建筑物或构筑物是违建了,或者说是。被告拆除的行为只仅仅是一个程序上的瑕疵,程序违法而判决的。那么这样的,大家一定要引起注意。当然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呢?没有证件不一定是违章建筑。关于法律的文书,不要仅仅看结果,一定要看法院认为部分,有没有对你设定权利义务,有没有认为这个事情不对,或者对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是对合法性和违法性作出的认定,如果不认可,可以上诉。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