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嘉”辩|企业刑事合规如何依规办理?附流程图!


近年来,随着刑事政策日趋严格,企业及管理者所面临的涉刑风险不断提升,企业刑事合规已成为热门话题。自2020年起,全国检察机关已全面开展对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探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采取了有效合规整改的涉案企业可采取不捕、不诉或从宽处罚的措施。这可以理解为:企业合规承诺+合规方案≈附条件不起诉。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6月3日发布的4个企业合规试点典型案例和作者既往办案经验,梳理企业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刑事合规的办理流程和操作方法,详细指导涉案企业如何办理刑事合规。

 一、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向企业出具《企业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

检察院根据案件性质、情节等,向符合合规条件且同意合规的涉案企业,就企业存在的风险或漏洞,出具《企业刑事合规风险告知书》。

针对企业什么情况下符合合规条件这一问题,根据最高检4个典型案例分析可以总结出两个条件。

(一)涉案主体适用条件

1、适用企业及涉案员工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员、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涉案企业依法纳税、吸纳就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3、涉案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商誉、专利技术或商业秘密等;4、涉案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5、涉案企业经营状况在行业内、上下游产业或区域具有竞争力;6、涉案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对经营发展、技术领域等具有关键作用。

(二)涉及案件适合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员系初犯、偶犯;3、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员对案件事实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4、涉嫌案件的法定性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例如典型案例一);如涉嫌案件的法定性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人员需具有自首、立功或从犯等量刑情节(例如典型案例二);5、涉案企业或主要负责人员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消除犯罪影响,如案例一中,涉案企业对污染的环境进行修复;案例二中,涉案企业补缴税款等。

二、企业出具《企业合规承诺书》

企业同意进行合规后,须通过代理律师向检察院出具《企业合规承诺书》。目前,《企业合规承诺书》还没有标准化格式,承诺书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就涉嫌刑事案件涉及情况进行承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认罪认罚;承诺合规整改期间不再犯罪;如需行政处罚,承诺愿意接受行政部门的处罚,积极缴纳罚款等。

就合规做出承诺。承诺出具有效的整改方案;承诺服从整改配合验收;承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如典型案例一: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承诺对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案例二:上海市A公司、B公司、关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需要承诺补缴税款等等;承诺接受指派第三方监管人指导;承诺遵守规定、服从整改、配合验收等。

三、由第三方机制介入开展调查、评估、监督

2021年6月3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其他部委印发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第三方机制的职责、如何启动和运行等方面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和涉案企业都可以提出适用第三方机制。若由人民检察院提出,应当注意审查是否符合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的适用条件,并及时征询涉案企业、个人意见。涉案企业提出适用企业合规试点以及第三方机制申请的,需经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后进行审查。

第三方机制负责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出具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定期书面报告等合规材料。该合规材料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过程中,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的重要参考。

当然,第三方机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中立和保守商业案件及个人秘密等。

四、企业出具整改方案或计划

在检察院规定的合规考验期内(一般考验期为6个月至2年),企业就自身存在的风险或漏洞进行自查,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

风险点的识别需要从三个大的方向开展,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交易领域、安全环保领域、产品质量领域、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和商业活动等;重点环节包括不限于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生产运营环节;重点人员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重点风险岗位人员、重点关注的人员。

典型案例一: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中,在重点领域方面的风险点为安全环保;在重点环节的风险点为生产经营环节、经营决策环节;在重点人员环节风险点为管理人员、重点风险岗位人员。

典型案例二:上海市A公司、B公司、关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在重点领域方面的风险点为财务税收;在重点环节的风险点为生产经营环节、经营决策环节;重点人员环节的风险点为管理人员。

注意:每个企业或案件的风险点不同,但并非选择风险点时越多越好,而要有针对性的选择风险点,才能制定有效可行的整改方案。

涉案企业的合规方案,主要围绕与企业涉嫌犯罪有密切联系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合规管理规范,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体系,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弥补企业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防止再次发生相同或者类似的违法犯罪。

五、企业根据整改方案自行整改

企业依据整改方案,对照常见风险点自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整理汇总,交由第三方机制核验。在整改期间主动交待历史的违法犯罪情况的,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从宽处理。

六、第三方机制复核、评估、验收

第三方机制应当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重点针对涉案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漏洞、自身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监督、财务管理制度、合规文化建设体系等方面进行合规审查。

在合规考察期内,第三方机制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比如就犯罪嫌疑人遵守规定、履行承诺以及整改方案的执行等情况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报告。

第三方机制还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检察院。第三方机制发现涉案企业或其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新实施的犯罪行为时,应当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并向负责案件办理的人民检察院报告。

七、召开公开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对于拟作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的涉企犯罪案件,可以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第三方机制人员到会发表意见。

八、对涉案企业是否起诉作出决定

如果涉案企业合规方案通过验收,听证会一致同意对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员做出不起诉处理,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将通告对该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员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否则起诉至人民法院。

九、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不起诉人员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4个企业合规试点典型案例之一: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检察院当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对该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2021年3月,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L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将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改革作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目前企业刑事合规已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随着企业刑事合规在全国逐步推进,企业合规办理的流程也将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进一步标准化。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将刑事合规融入企业业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如何发挥刑事合规制度对企业和管理者的保护功能,也将是未来值得去思考的问题。


附: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6月3日发布了企业合规改改试点典型案例

案例一:张家港市L公司、张某甲等人污染环境案。

案例二:上海市A公司、B公司、关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案例三:王某某、林某某、刘某乙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案例;

案例四:新泰市J公司等建筑企业串通投标系列案件。

案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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