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鳌头村
插队鳌头村
文/李和平
我在鳌头村插队是一九七四年春天,印象中,大队李宏如书记年轻力壮,浑身有劲,他国字脸,宽额头,声若洪钟,斗志昂扬,身上充满了力量,是一个永不知疲倦的人。白天地里干了一天,晚上是党团员学习开会。那会人们思想上进,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满了激情。尽管说饿着肚子干活,可精神头十足,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
村里没有路灯,开完会已经是深夜,我们有个手电筒照明,李书记没有,他习惯提一盏粗陋的马灯。桔黄色的灯光,闪烁在黑黝黝的夜色中,闪烁在那条碎石块铺成的街路。
清楚地记得,我在赛诗会写过这样一首诗:南湖船上的灯光/像蘸着血的火炬/点燃了祖国的黎明/虎头山上的旗帜/飘扬在城市乡村村/激励农民艰苦奋斗/自力更生/鳌头村的马灯/像一束光电/不亮也明……
其实,李书记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也是一个实干的人,在他的带领下,村民们移山造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我们插队青年为了表示一辈子扎根农村的决心,在村南面的荒坡上一人栽下一棵小白杨,我们豪迈的命名为——扎根树!劳动之余,给小树施肥浇水,盼着它茁壮成长。为此,曾闹出一桩事来。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吃过午饭我和大柱挑着水桶给“扎根树”浇水,远远就看到一头猪啃树皮。我连喊几声驱赶,不知是它吃的正香,还是挑战我的胆量,继续拱着树根。大柱人高马大,有的是力气,操起一块石头扔在猪的脑袋上,猪腿蹬了几下不动了。当时正是热红晌午,人们还在歇晌,大柱瞅瞅四下无人,拉着我就跑。跑是跑了,可猪死在我们知青植树的地里,死在了我的扎根树苗下,这无论如何脱不了干系。猪啃树苗不对,可也不至于判了死刑。当时农村一头小猪也就七八元,可人家喂了个把月,非要赔半百不可。“就赔50元,少一分不行。”石二虎的老婆两手扠腰,唾沫星子乱飞。50元不是个小数字,当时乡下娶个媳妇也就四五百彩礼钱。我们挣的是工分,一个工分只有三角钱,所以大柱表示坚决不赔。大多数知青也支持这个决定。生产队长和大队干部分头行动,也没打听出个结果,可认准了这事一定是知青干的。这个判断似乎非常正确。再不承认恐怕不行,况且小学课本上就教育我们做人要诚实,像列宁那样做错了事要敢于承认。最后,我向二虎嫂道了歉,赔了五十元钱,因为这件事,从此和大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在今天看来这样的事像童话一般,平凡的不值一提,可我却一直珍藏在心中,珍藏在我的记忆深处。
文字编辑:王志秀 图文编辑:侯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