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谱》:书法缺“筋骨”是鱿鱼,缺“血肉”是骷髅!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讲究“中庸致和”,甭管是什么事情都是这样,当然书法也不例外。
下面,开始今天的文章——《书谱》第二十三讲:书法无“筋骨”则是鱿鱼,无“血肉”则是骷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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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谱》:“假令众妙攸归,务存骨气;骨既存矣,而遒润加之。”孙过庭(以下简称老孙)说,假如能将所有技法归纳在一起,一定要先致力于骨气;骨气树立后,还需融合遒劲圆润的特质。
所谓“骨气”笔者理解是筋骨,而“遒润”则为血肉。先存筋骨,再添加血肉,就好像一个人,有才好看,要骨肉相连有骨有肉才好看一样;倘若只有筋骨没有血肉,骷髅也,只有血肉没有筋骨,鱿鱼也。其实,老孙的形容要比笔者我说得文雅,我们来看。
“亦犹枝干扶疏,凌霜雪而弥劲;花叶鲜茂,与云日而相晖。”老孙说,好比枝干繁衍的树木,经过了风吹霜打才会显得愈加坚挺;鲜艳茂盛的花朵,与白雪红日相映,才会显得更加娇艳。人家说的就是这么高端文雅,不服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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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要骨肉相连(突然想吃烤串了),那么就有两个问题:一是筋骨多了会怎样?二是血肉多了会怎样?
1)“如其骨力偏多,遒丽盖少,则若枯槎架险,巨石当路,虽妍媚云阙,而体质存焉。”老孙是说,如果筋骨多,血肉少,就像枯木架设在险要处,或巨石挡在路当中,虽然缺乏妍媚,体质却还存在。
2)“若遒丽居优,骨气将劣,譬夫芳林落蕊,空照灼而无依;兰沼漂萍,徒青翠而奚托。”老孙说,倘若血肉多,筋骨少,就如百花丛中折落的花蕊,空显芬美而毫无依托;又如池塘飘荡的浮萍,徒有青翠而没有根基。
筋骨多的是骷髅,血肉多的是鱿鱼,我说的没错吧?接老孙的话说,即便是皮包骨头,人的基本轮廓依然还在,反之没有筋骨,就是一摊烂肉,毫无美感可言(要是猪肉也可以,现在比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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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审美其实和人的审美是一样的,无论是太胖或太瘦都会不招喜欢,人们大抵都喜欢不胖不瘦的。记得七八年前,我大概有80多公斤,身体略胖,媒婆安排我去相亲,见到女孩人家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不合适”,后来从媒婆口中得知,原来人家嫌我胖,尴尬不?打那以后,我开始减肥,近几年来一直保持在65公斤左右。
至于书法中筋骨和血肉的比例,没有具体数字,要因人而异。偏好血肉多一点儿的,颜真卿、苏轼约六四开(血肉六筋骨四)。偏好筋骨多一点儿的,柳公权、宋徽宗约四六开(筋骨六血肉四)。相较而言,比例适中者当属王羲之,几乎做到了五五开。
不管六四还是四六和五五,都可以,但绝对不能只走一条道,因为只追筋骨则成骷髅,只追血肉则成鱿鱼,需要二者和谐才可以,这便是我对书法“中庸致和”的理解。
好了,《书谱》第二十三讲就到这里,我们下一讲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