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教生涯(6):从教务到校办
如前文所述,刘志新校长于1981年9月到学校工作后,我和他之间有过不愉快的交谈。其实何止是交谈不愉快,刘校长对我的质问与告诫,无疑让我联想很多。当时我以为他肯定对我有了成见,不待见我,更不看好我,因为那几年无论我做了多少工作,无论我多么勤奋努力,他从来没有表扬过我,公开场合没有,私下里更没有。好在我的内心还算强大,表扬不表扬无所谓,只要让我干工作就行。
从那时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一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人来说,如果工作努力,取得了成绩,就应该及时给予肯定或鼓励,这对年轻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我后来当了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后,专门设立了“新教师进步奖”“青年教师优胜奖”的主要原因。
后来的事实证明,是我误会了刘校长。刘校长虽然在那个“政治事件”上质问过我、告诫过我,但他也许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因为他和揭校长之间并没有什么个人的瓜葛和恩怨。
更为有力的证明是:我连续几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84年我还入了党,提拔为副科级干部。如果主持工作的一把手不认可我,所有这些都是没有可能的。
(1982年校先进工作者合影,前排左起,窦新华 李福清 刘志新 潘玉振 王庆生 中排左起,沈刚 储岳年 郭金岭 孙玉玲 王怡明 赵洪礼 后排左起,金儒忠 卢德祥 刘景忠 李怀玉 范芳英)
1982年,学校升格为县处级单位,印象中翟佳羽主任没有得到提拔,教务科新任副科长为原会计教研室主任潘玉振。潘玉振在教职工中口碑好,在学生中威望高,凡是听过他的课的学生,都对潘老师给予了很高评价。大约是1983年或1984年上半年,李福清从财政局调过来担任教务科科长。
1984年上半年的某一天,李福清科长和潘玉振副科长参加学校办公会回到教务科,他俩声音很小且吞吞吐吐地在议论着什么,我断断续续地听到了一些内容:
“这怎么弄啊?(怎么弄是潘科长的口头语)”
“他们已经定了,还能怎么弄?”
“那你跟他谈谈?”
“我们一起谈吧!”
看他俩的神态,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们议论的事情与我有关。果然,他俩把脸同时转向了我,大致谈了以下内容:学校已经决定,调你去校办工作,我们不想放你走,但没有办法,得服从学校决定。我们需要你,学校说校办那边更需要你,你准备一下,这几天就要交接工作了。
没过几天,我就从教务科调到了校办(或者说又回到了校办)。
(潘玉振老师)
校办的工作与教务科有明显的不同,教务工作主要是对内,校办的工作主要是对外。我在校办的工作日记中,记录比较多的是“去财政局”“去人事局”“去市里开会”“去工会办事”“去教育局”等,其次就是参加校内的各种会议,出现频率较高的还有“抽空备课”“全天写材料”“晚写材料至深夜”等。
印象中那时候学校已经成立了学生科,金儒忠担任科长(后来提拔为副书记、校长),他好像还兼任着校办主任,或者是先任学生科科长,后任校办主任。总之,在我1984年的工作日记中多次提到“去金科长家汇报工作”(那段时间记得他被市委组织部调用,平时不在学校)。除了汇报工作外,学校发放的东西也都是由我给他送去。
说起学校发东西,那真是一代财校人共同的记忆。
刘志新校长是徐州老户,接人待物都深深烙上了徐州人的印迹。比如,重视年节习俗,注意人情来往,讲究待客之道等。1980年代,学校是清水衙门,教职工的待遇较低,日子清苦。刘校长便想尽一切办法给教职工发放福利,他把同样是徐州老户、热心为大家服务的胡士德老师调整到后勤做负责人。
因为发放东西,教职工改善了生活,感受到了学校的温暖;同样因为发放东西,也引发了很多矛盾,发生了很多故事。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当时所谓的矛盾和故事根本算不上个事儿,但在当时环境下,的确是个事儿,对当事人来说不仅是个事儿,而且还是个大事儿。
那几年学校发放了什么东西?我敢断言,没有一个人能说全。我记得的有:排骨、羊肉、烧鸡、鱼、大葱、苹果、橘子、广柑、山楂、白酒、啤酒、热水袋、白糖、茶叶、花生米、大白菜、领带、钢笔、沙发……。这些东西有些是我记得的,有些是翻看工作日记发现的,有时连我自己都惊叹:“哇,原来学校还发过这个啊!”
关于发东西的故事很多,印象较深的有这样几个:
1.发沙发,挑花纹。不记得是哪一年了(1982年?),学校专门请人做了一批单人沙发,每个教职工一对(一二十年后去看望离退休老同志还能在部分老同志的家中看到那对沙发)。那时我还在教务处工作,后勤图省事,也为了避免矛盾,每次发东西都是按全体教师(含教务处)的总数叫我一起领走,然后由我进行二次发放。
沙发的样式都是一样的,宽大而舒服;沙发的面料、印花也是一样的,淡紫色的条纹布上印着花朵。所不同的是,花朵有大花的小花的两种。多数人认为大花的好看些,显得大气。于是,不少教师来找我,声明自己要大花的。我没有办法都照顾到每个人,只好采取“抓阄”的办法,即,我给每一对沙发贴了号,然后用另一组号让教师抓阄,抓到什么是什么。办法虽然土,但很奏效,抓到大花的非常开心,抓到小花的嘟嘟囔囔,自认手气不佳。
2.分炸鱼分出矛盾。有一次后勤买了一批鲤鱼,为了便于发放,食堂把鱼处理干净,过油炸好,每位教职工一条,但鱼有大有小,怎么办呢?食堂想了个办法:鱼的个头小的,补一些熟牛肉。一位老师去晚了,只剩下最后一份了,巧的是那条炸鱼的尾巴断了,那位老师坚决不愿意,要求食堂给她换一条,食堂工作人员反复解释“发完了,没有了,这是最后一条了”,但她不听,还是坚决要求换。后勤人员叫我过去处理,我说这件事简单,把我的这份给那位老师不就行了吗?但那位老师坚决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我在一旁劝解无效。一直到天快黑了,那位老师才拿着我的那份鱼悻悻地回家了。
3.分苹果,挑大小。那几年,学校几乎每年都会远赴烟台采购“小国光”苹果,然后发给教职工,每人一筐。每筐苹果60斤,分量都一样,但打开苹果筐会发现,有的个头均衡,有的小的偏多。记得有一年一位老师因为自己分到的苹果个头小而大哭了一场。
类似的矛盾还有很多,诸如发热水袋,同样是红色,有的老师因为自己拿到的热水袋红色偏淡而找后勤吵闹,发山楂时有些教师看到后勤人员在发放前都把大个的挑走了而找校长评理,发烧鸡时在外进修的老师提意见说,我们进修也是工作,为什么没有我们的?发啤酒时,有的老师拿着啤酒到后勤,说自己拿到的啤酒明显比别人的浅……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客观地说,不是教师们斤斤计较,物资匮乏,生活拮据,才是产生上述矛盾的根本原因。我的印象中,像潘玉振、韩宜久、章绳兰、王庆生、胡士德、庄延仁、汪传禹、许学诚、孙家岚、王怡明、李保安、储岳年等老师都是拖家带口的,经济负担很重。有一天,我看见孙家岚老师上完一二节课后,就把棉袄外面的中山装脱了下来洗,洗完后就搭在椅子背上放在外面晒。我说,孙老师,咋回事儿,这么勤快啊?孙家岚老师说,今天天好,现在洗了晾上,下午上课又可以穿了。
(左起潘玉振 王清芳 沈洪兴 刘志新 李福清 许学诚 刘景忠)
1984年10月5日,学校行政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接收我为中共预备党员。
1984年12月22日,徐州市财政局发文(徐财党【84】第16号),任命“刘景忠同志任徐州市财经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校办工作干顺手了,与市内有关部门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就在这时,学校领导找我谈话,我的工作岗位再一次地“被”调整了。
2019年9月26日,9月27日修改,9月28日再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