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引出:一桩不该发生的悲剧
1947年6月28日晚上,在广州康乐村当时岭南大学附中教学楼三楼的一间课室内,高三班的学生正在自修,准备迎接紧张的毕业考试,即现在说的高考。当晚负责监堂的是教务主任兼高三班化学老师蔡辉甫。十点钟,下课的铃声响了,蔡老师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课室,只听“啪”一声,电源开关断闸,倾刻间,整栋教学楼一片漆黑。课室内不知谁吹了一声口哨,紧接着,拳头就像雨点般打在蔡老师的身上和头部,蔡老师本能地一边遮挡一边退到楼梯口,正在这时,一只穿着大头皮鞋的脚狠狠地踢在蔡老师的心口,只听蔡老师“啊”一声惨叫,从三楼滚落到二楼的楼梯口。学生们即刻一哄而散。几个小时后,蔡辉甫老师死在博济医院的急救室。究竟是什么人这么残暴致蔡老师于死地?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桩在当时轰动全城的弑师案的呢?
这里先讲一下这桩悲剧的主角蔡辉甫老师。蔡辉甫,广东揭阳河婆镇人,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后到新加坡继续深造,获得化学硕士学位。1941年40岁的蔡辉甫来到广州受聘岭南大学附中教务主任兼高三班化学老师。据说,蔡老师性格固执,原则性很强,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甚至有人说是到了苛刻的地步。所以,他的思想作风,教学方式与岭大附中的传统风气格格不入。这个也是蔡老师的同事和学生后来向警方作证词时不约而同的口径。
讲起这所岭大附中,它是当时广州赫赫有名的贵族学校,这所学校的学生可以讲是非富则贵,好像当时广州市长陈策的女儿陈琼芬,大富豪邹殿邦的儿子邹至庄都是就读这所学校。同时,香港、澳门、华侨中的有钱佬很多子女也是在这里读书。其实,这间名校就是现在的华师附中的前身。
讲回案发后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29日下午,岭南大学校长李应林亲自主持了一个紧急会议,会上,岭大附中的校务主任杨重光,训导主任黎寿彬分别汇报了事件的初步调查情况,杨重光说:据我们初步调查案发当晚,高三毕业班的66位同学在教学楼三楼大课室进行自修,监堂老师是蔡辉甫,下课铃声响后,教学楼突然断电,高三班的同学趁黑集体殴打蔡老师,并将蔡老师从三楼踢落到二楼楼梯口。凌晨一点,我们接到蔡太太张碧兰报告,说蔡老师十二点独自一个人爬回家,身上伤痕累累,现在更是呕吐不止,呼吸困难,我和黎寿彬主任还有几位老师马上赶到蔡老师家里,见到蔡老师躺在床上脸青口唇白,眼角、额头以及心口瘀黑并浮肿,口中还含糊重复,说高三同学打我!后来就昏迷过去,我们合力将蔡老师送到西濠口的博济医院,经医院一个多小时抢救无效死亡。我们已询问高三班同学并要求打人者自首,但是全体同学守口如瓶,现在,学校门口围了几十位蔡老师的亲属和新闻记者,还有很多围观的人,他们要求查出凶手,交待事件真相。
岭大校长李应林,听完汇报后感到事态严重,即刻指示,一是安抚好蔡老师的亲属,二是马上请警察维持秩序和介入调查。与此同时,李应林还向当时的广东省教育厅长姚宝猷报告了情况。很快,警察及检察官进驻岭大附中,并与校方共同组成一个联合调查组。
调查组首先勘查了事发现场,发现教学楼二楼楼梯口有一摊已干涸的血迹及破碎的眼镜片,怀疑是蔡老师从三楼跌下来时所留下的,另外,教学楼电源开关总闸箱的锁被人撬开,电闸把手上还挷着一条童军绳怀疑是高三班同学所为,接着调查组找高三班同学逐一个别谈话规劝肈事者自首或揭发肈事的同学,谁知这班同学好似早有默契在那里齐齐合唱沉默是金,调查组也一时没它办法。正在这时,有老师来报告,说高三班的沈志祖同学逃匿,不知下落。鉴于此,调查组决定对其它65位同学实行禁锢,分别将46名男生禁锢在学生宿舍内,19名女生禁锢在学校的礼堂内,不准回家,更不准与家人会面。并由荷枪实弹的警察看守。但24小时过去了,学生们仍然守口如瓶。而这边蔡老师遗孀张碧兰已一纸诉状将岭大附中告上法庭,广州的大小报纸也将这一弑师案炒到沸沸扬扬。
教育厅长姚宝猷得知这一状况后,感到这样僵持下去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引起公愤。7月3日上午,姚宝猷亲自来到岭大附中,这位姚厅长不愧为一名老教育家,他好明白沟通从心开始这个道理。他将高三班学生召集在一起,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谁不犯错,关键是犯了错就要改,这次就算是犯罪,我也觉得都是罪不至死,同学们还是有希望,有美好的将来的!讲到这里,同学们渐被感动,有些女生甚至偷偷抽泣起来。突然之间,有位叫杜焜荣的男同学“嗖”地站起身,他承认殴打蔡老师的事是他带头做的,接着另两位男同学龚金湘、关辉明也承认他们有份参与,并揭发已逃匿的沈志祖也是参与者。
警察将三个学生带回警署,其它学生由家长领回家。前几天一直紧张的气氛稍为缓和下来。话说杜焜荣、龚金湘、关辉明三人在警署将整件事一五一十和盘托出。原来,在事发前一天,以杜焜荣为首的四个男同学一起找到蔡辉甫老师,要求蔡老师在化学科毕业考试中给他们“通水”。以前高考不是像现在统一命题的,而是由各学校各科的老师来出考题的,所以岭南附中的化学科考题是由蔡老师出的,如果蔡老师将考题“通水”给他们,那当然是不考100分也考90分,在这之前,这几个公子哥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已经让其它科的老师将考题“通水”给他们,现在只要搞掂蔡老师就可以顺利通过高考。事实上,杜焜荣他们几个平时就是些不认真读书,出了名够“串”的校霸,很多老师和同学都怕他们。谁知这位蔡辉甫老师偏偏不信邪,不但不“通水”给他们,还将他们训斥了一顿。气得杜焜荣等咬牙切齿,决定要报复蔡老师。
于是,他们四人密谋,准备在第二天晚上自修课下课铃声响后,由关辉明负责拉电闸,杜焜荣负责以口哨为令,一齐趁黑围打蔡老师,之后要全班同学攻守同盟,让校方查无对证。他们将这一计划告知全班同学,竟然得到全班同学的一致赞同。
根据杜焜荣、龚金湘、关辉明的供词和旁证材料,这宗弑师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其中一个关键情节就是谁最后给了蔡老师致命的一脚。杜焜荣、龚金湘、关辉明都一口咬定不是他们踢的,在黑暗和混乱情况下,其它在场的同学也无法提供旁证,最后,警方唯有将这一关键的罪状算在逃匿的沈志祖头上。
1947年8月20日,轰动广州城的岭大附中弑师案正式开庭公审。法庭的旁听席座无虚席,法庭外更是人头涌涌。当案件进入法庭辩论时,控辩双方争论不休,各执一词。争论的焦点是,三位同学是主观上要致蔡辉甫老师于死地,还是只想整蛊一下蔡老师属意外致人以死。讲白些就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
控方认为,这三位年轻人一贯品行恶劣,目无法纪,而且均有打人致伤致残的前科。在明知蔡辉甫老师体质虚弱的情形下,仍对蔡老师实行拳打脚踢,而且凶狠致极。三人的年龄已超过18岁,完全有独立思维及行为的能力,如此毒打蔡老师所造成的恶果不会无知,实属故意是也!而被告的律师团也罗列了大量事实证明三个学生只是好胜好动的心态促使他们想整蛊一下蔡老师,达到泄私愤的目的,根本不可能有杀老师的动机,同时,律师团还罗列了蔡辉甫老师的种种不是,诸如性格怪癖,教育方式古板,对学生尖酸刻薄,还私底下勒收学生钱财等等。反正法庭上唇枪舌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过,人人都知道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的确是法庭量刑的关键。
而当时的社会舆论和媒体导向主张“严惩”之说占上风。很多人认为这三个学生,是恶意侵犯老师的神圣尊严,是对教育制度的公然挑衅。当时的社会推行的是传统的教育模式,人们的普遍观念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而赞赏的是严师出高徒。事实上,严师出高徒并没有什么错,错就错在严师遇上恶徒。这个时候的严师往往成为悲剧的角色。其实,所谓教育,无非就是有形或无形地对学生施加的影响,只不过这些影响可能有积极、进取一面,也可能有消极、反叛的一面。而杜焜荣等三位学生当时所面对的三大教育主体的实际情况是,家庭教育不优良,社会教育不健康,学校教育不规范。所以导致这桩悲剧的发生到底是谁的错,试问有谁又讲得清楚呢?当时有报纸评论说,蔡老师实质不是死在自己学生的拳脚之下,而是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背景,一个不健全的教育制度和一个苛刻的应试模式之下。
1947年8月26日,法庭作出判决:判处杜焜荣、龚金湘、关辉明12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而岭大附中也将这三人除名,高三班全班学生记过一次,校务主任杨重光,训导主任黎寿彬也因此引咎辞职。当时,人们颇为同情和关注的是蔡辉甫老师的遗孀张碧兰如何面对家里的一班“化骨龙”,他们的子女中最大的女还不满15岁,最小的是还在张碧兰肚里的遗腹子。一个寡妇带着六个子女如何是好?好在岭大附中对蔡老师之死定性为“因公殉职”,设置了最高额的怃恤待遇,20年内照支付蔡老师生前的原薪金。后来也难得张碧兰持家有道,教育有方,六个子女均大学毕业现在都各有成就。
讲回法庭判决生效后,杜焜荣、龚金湘、关辉明即被送监服刑。不过仅过了不够两年,南下解放军迫近广州,国民政府撤离广州前对三人宣布予以释放。真是不知这三个人属于时运高还是死好命。一桩不该发生的悲剧还是发生了,但是一段六十多年前的真实故事却似乎还未讲完。在积极提倡赏识教育,激励教育的今天,云南、山西、广东这几年接二连三发生的中学弑师案,不知是不是又是一段更加发人深省的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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